今天,京城交強險索賠第一案以車主撤訴告終,原因是車主已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保險公司同意按照交強險標準對車主理賠。
法院經過審查,已經口頭裁定準許了車主的撤訴申請。但此案引發的三者險向交強險的“空白”過渡期問題,由於今天出人意料的撤訴結果,使這一問題沒能以司法判決的方式得到明確。
此案中,一名在7月3日發生撞人事故的無責車主要求保險公司按照新施行的交強險條例無責賠償,但保險公司以雙方簽訂的是第三者責任險合同爲由拒賠。記者瞭解到,保險公司現在雖然同意按照交強險標準賠付,但仍未認可過渡期中三者險視同交強險的說法。因爲這樣一來,保險公司肯定是“虧了”:雙方三者險保費只有600多元,而交強險保費要1000多元。保險公司目前的讓步只因此案費用不是太高,所以息事寧人。
據瞭解,京城保險公司正等待保監會等相關機構對“空白”過渡期問題出臺明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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