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入公共場所一律拘留
記者8日從公安部瞭解到,自8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集中收繳管制刀具統一行動,對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校、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情節嚴重的,將一律依法拘留。
根據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機關將對集貿市場、小商品市場、風景旅遊區、娛樂場所、校園周邊以及車站、碼頭、機場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和治安危險分子、有劣跡青少年等重點人羣進行嚴密查控,集中收繳管制刀具。
公安部要求在統一收繳行動中,凡未按規定登記備案或者未建立購銷登記制度的管制刀具生產、銷售企業,要一律依法取締;凡擺攤設點販賣管制刀具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依法收繳;凡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校、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情節嚴重的,要一律依法拘留。
公安部:舉報涉爆涉槍涉刀違法犯罪最高獎1萬元
記者8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日前制定了羣衆舉報涉爆涉槍涉刀違法犯罪獎勵標準,拿出專門獎勵經費,對羣衆舉報線索查實的都將給予獎勵,有重大貢獻的最高將給予1萬元獎勵。
公安部制定的獎勵標準規定,根據羣衆舉報線索,收繳炸藥、發射藥、黑火藥1000克或者煙火藥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導火索、導爆索30米以上的,將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元
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收繳槍支1支、仿真槍10支或者管制刀具10把以上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獎勵;查破重大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等涉爆涉槍涉刀案件,並循線追蹤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窩點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獎勵。
公安部同時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也制定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有功人員及時兌現獎勵,並嚴格爲舉報人員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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