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空前的全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已經啓動。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就換屆選舉中衆所關注的一些問題回答了本刊記者的提問。
涉及數億選民,換屆選舉意義重大
記者: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正在各地陸續展開,請問這次選舉的意義何在?
答:這次縣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涉及選民9億左右,鄉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涉及選民有6億多。換屆選舉涉及鄉級政權35400多個,縣級政權2800多個,要選舉產生縣鄉兩級人大代表200多萬人,並由新的一屆縣鄉人大產生本級人民政府。縣級人大還要產生本級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選舉上一級人大代表。各地選舉工作將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進行。做好這次換屆選舉工作,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依法行使民主權利,關係到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關係到鞏固國家政權建設的基礎,對於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新建鄉鎮可不參加本次換屆選舉
記者:去年底今年初,一些地方相繼進行了鄉鎮合併試點工作。鄉鎮合併後,重新選舉產生了新的一屆人大和政府。請問,這些鄉鎮還需要參加本次換屆選舉嗎?
答:考慮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縣鄉換屆選舉時間的安排是基於全國縣鄉人大上一次換屆選舉的時間而作出的,去年底今年初新建鄉鎮所選舉產生的人大和政府,即使到本次縣鄉換屆選舉完成的最後階段(2007年底),其任期也只有1年多,遠遠不滿5年。因此,這些新建鄉鎮作爲個別特殊情況,可以不參加統一的縣鄉換屆選舉,待以後換屆選舉時再逐步與本省其他地方保持統一。
因“人口自然增長”的不增加代表名額
記者:一些地方反映,目前縣鄉人大代表名額偏緊,特別是鄉鎮合併調整後,人口數比較多,希望增加人大代表名額。請問對此有何考慮?
答:選舉法對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名額的確定計算及其決定權限作了明確規定。主要是以基數加按人口數增加的代表名額來計算確定各級地方人大代表名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認爲,對於因行政區劃變動或者重大工程建設等原因造成人口較大變動的,可以按照選舉法的規定,重新確定代表名額;對於沒有行政區劃變動或者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等因素,僅僅因人口自然增長比較多的,不得重新確定代表名額。
流動人口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參選,可委託投票
記者:我國流動人口的數量逐年增加,目前流動人口超過1億。對流動人口參選有什麼具體措施?
答: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定,流動人口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選民在選舉期間臨時在外地勞動、工作或者居住,不能回原選區參加選舉的,經原居住地的選舉委員會認可,可以書面委託有選舉權的親屬或者其他選民在原選區代爲投票。選民實際上已經遷居外地但是沒有轉出戶口的,在取得原選區選民資格的證明後,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選區參加選舉。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委託必須以書面的方式,如果僅憑口頭委託,則委託無效。第二,被委託人必須是選民。如果委託沒有選民資格的人代爲投票,如未滿18週歲的公民,委託無效。第三,每一選民所接受的委託不能超過3人,否則無效。第四,委託他人代爲投票,必須經選舉委員會同意纔能有效。
代表候選人應是“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的選民
記者:對提名人大代表候選人有何要求?
答:根據代表法,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推薦代表候選人,應注意三個問題:一是,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提名爲代表候選人。二是,推薦的代表候選人應是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的選民。三是,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應當注意優化代表結構。要保證來自基層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在代表中佔有適當比例,婦女代表有適當數量,少數民族代表和歸僑代表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予以保證,連任的人大代表要佔有一定比例。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應綜合考慮上述要求。正職選舉一般實行差額選舉,副職一律實行差額選舉
記者:對地方國家機關正職、副職領導人員的選舉有何規定?
答:根據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的規定,地方國家機關正職領導人員一般實行差額選舉。如果提名的候選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額選舉。這裏對正職選舉作了比較靈活的規定。即提名的候選人只有一人,可以實行等額選舉。副職領導人員一律實行差額選舉。嚴禁賄選,嚴懲干擾破壞選舉的行爲
記者:近年來在基層選舉中,發生過破壞選舉的行爲,對此,有什麼應對措施?
答:選舉法第五十二條對制裁破壞選舉的行爲作了明確規定。對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的,對以暴力、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對僞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的,對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爲的人進行壓制、報復或有其他違法行爲的,要依照選舉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嚴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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