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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行業高收入陷入了輿論的風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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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行業降薪,又起爭議,這遠不是輿論與壟斷勢力的第一次交鋒,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電力行業的高收入是合理合法的”?羣衆火眼金睛,這合理合法顯然禁不起閱讀推敲,只是不知電力方面是否還有下文,下文又如何辯解——
在社會各界對電力行業高收入討伐聲浪不斷,一些電力企業相繼開始降薪行動之時,中電聯副祕書長範繼祥表示,電力行業的高收入是合理合法的。並指出,輿論對電力行業高薪問題的認識過於偏激,“是不客觀的”,很多電力行業的基層人員認爲他們被冤枉了……
範繼祥的“合理合法”說的依據之一是,電力行業的高收入與工資制度改革有關。
稱1997年電力行業實行承包後,在工資制度上,電力企業實行每年年終按照完成任務的情況分配獎金的績效考覈制,由於對管理層實行年薪制,分配時管理層收入就比較高。對於這一理由,不用坊間辯駁,早在2005年,審計署曾指出,電力行業“系統工資增長過快,沒有統一的分配製度”。
範繼祥的“合理合法”說的依據之二是,電力行業的高收入是經過20多年的努力得來的,是通過減員增效、提高職工素質等手段,才使得整個行業收入水平不斷上升。果真如此嗎?事實恰恰相反,電力事業的發展一方面是靠國家的優先投資予以保障的,另一方面則是依靠壟斷地位取得的。前不久全國範圍內提高電價時,國家發改委的一條重要理由就是電力行業的“盈利水平不高”。怎麼轉臉就把電力事業的發展全部歸功於電力行業努力的結果呢?
範繼祥的“合理合法”說的依據之三則是貢獻大。我們並不否認電力行業的發展速度,也不否認它在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巨大作用,但電力行業目前取得的成績主要得力於壟斷地位和國家扶持政策,以及中國人口衆多的特殊國情。這完全歸功於電力行業職工的努力,合理嗎?
從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中電聯副祕書長範繼祥的電力行業高收入“合理合法”說,是明顯站不住腳的。可以這麼說,正因爲電力行業在我國是壟斷行業,同時又有國家扶持,因此其高收入的合理合法性才受到公衆的普遍質疑。這也充分印證了一條真理,在市場經濟下,沒有壟斷背景的高收入才真正“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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