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日,隨着犯罪嫌疑人田軍被警方成功抓獲,公安部和市公安局掛牌督辦的“12·6”破壞易燃易爆設備案已有6名犯罪嫌疑人落網,一個長期盤踞在大港油田的犯罪團伙被市公安局港南治安分局摧毀,“受傷”的輸油管線重新恢復暢通。這是一個從打孔、安裝閥門、放油、放哨、運輸、銷贓都有明確分工的一條龍式的犯罪團伙。從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該團伙交叉結夥作案,先後在大港石化公司所屬的千米橋油庫至塘沽港欣油庫的成品油輸油管道、大港油田南三站至西一聯輸油管道、大港油田東二站至外輸站輸油管道、塘沽至燕山石化進口原油輸油管道、塘沽至大港石化煉油廠原油輸油管道等多處瘋狂打孔盜油30餘次,給國家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破壞。
深夜,“油耗子”棄車而逃
2005年12月6日23時50分許,在天津市公安局港南治安分局刑偵支隊,一串急促的電話鈴響打破了夜的寧靜。電話那邊,中石油大港石化公司的員工氣喘吁吁地報案稱,當日23時20分,該公司治安中心巡邏人員在千米橋油庫至塘沽港欣油庫的汽油輸油管道進行巡邏時發現一輛陌生的油罐車,形跡十分可疑。巡邏人員試圖對該車進行攔截,這時從車上跳下來5名男子,倉皇間棄車而逃。案情就是命令,港南治安分局刑偵支隊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勘查中發現,輸油管上被焊接了一個直徑15毫米的球形閥和一個短截,經取證,警方確認,這是一起嚴重的打孔盜油案。
長距離輸油管線是國民經濟的血脈。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石油消費的不斷增長,輸油氣管道範圍不斷擴大。同時一些不法之徒爲了牟取暴利,瘋狂地在輸油管道上打孔盜油,石油長輸管線已是名副其實的“千瘡百孔”。由於不堪“油耗子”們的過分襲擾,很多正常運行的管道不得不停產停輸。爲此,公安部會同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從2002年起,組織開展了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大港油田作爲我國重要的油品產區,這些年也越來越受到了“油耗子”們的覬覦。港南治安分局近年來已相繼破獲多起盜油案件。
民警深知盜油案件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的巨大危害,因此,此案一發,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抽調精幹民警組成專案組迅速開展工作。
油罐車主人不明
要偵破此案,唯一的線索就是被犯罪嫌疑人遺棄在現場的油罐車。所以專案組決定以此車爲突破口進行案件偵破。經勘查發現,該油罐車號牌爲津A77459(後確認爲套牌),車內裝有93#汽油11.2噸,車架號、發動機號全部被銼掉。在駕駛室車座下面發現一個10釐米左右的裝飾材料小片,上寫有“冀J34325掛A176”字樣。這些信息使民警們立即意識到,這起盜油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反偵查能力很強,肯定是一夥狡猾的“老手”,偵破工作將是一場難打的硬仗。
偵查員們經過艱苦細緻的推敲查證,最終確認該車真實的號牌應爲“冀J34325掛A176”,這輛車的“戶口”在河北省滄州市。於是,偵查員們立即轉戰滄州,尋找車的主人。經多方調查摸排,偵查員發現此車原爲解放半掛車,主要用於跑運輸,已四次被轉賣,最後一次是兩年前由河北省青縣一農民在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縣北徐楊橋拆車市場賣掉。偵查員們希望能從這位農民口中得到一些意外的收穫,但是該農民只知道買主是河北省黃驊人,除此之外,再也說不出其他任何有價值的信息。經過多日順藤摸瓜好不容易纔理清的一條線索就這樣中斷了,專案組的工作陷入了僵局。
就是這輛車
此時每一名偵查員心中都有一個共同的疑團,到哪裏再找突破口呢?爲了集思廣益,專案組成員全體集中,“發散式”討論,在觀點的碰撞中,有一偵查員突然想到了收費站。盜油分子駕車進入油區必須經過進出油田的各收費站口,對這些收費站進行調查,也許會有一些新的發現。這個想法的提出使偵查員們連日來緊張而疲憊的神經一下子興奮起來。偵查方向由此轉向了油區周圍的各收費站。經排查,油區外圍有高速公路收費站、跨省市收費站共5個。偵查員們立即兵分五路奔向各處收費站,逐一調取收費站錄像查看。最後在河北省歧口收費站的錄像中出現的一輛車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經過對錄像的反覆觀看覈實,偵查員確認,這輛車就是犯罪嫌疑人遺棄在現場的那輛油罐車。近兩個月的錄像資料顯示,此車曾於11月9日至12月6日在此收費站11次經過。
這一情況,猶如給偵查員注入了一針興奮劑,大家突然眼前一亮。專案組立即採取行動,請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和天津市公安局技偵部門配合,經過連續數日的排查、分析和判斷,2006年1月12日,終於有11名具有重大嫌疑的涉案人員浮出水面,其中天津7人、河北4人。
元旦剛過,眼看春節就要到了,每年兩節期間發案率都會迅速上升,偵查人員充分意識到這時工作的難度和緊迫性,爲了趕在春節前將此案破獲,他們克服了辦案資金不足的困難,每天早出晚歸,往返天津、河北兩地詳細調查走訪,不放過任何一條可疑的線索。時間一天天過去了,專案組所瞭解到的情況越來越明晰,對幾名主要涉案人員的犯罪行爲也有了準確的掌握。實施抓捕的時機到了。
津冀聯動雙雙告捷
爲了避免打草驚蛇,防止分散在津、冀兩地的犯罪嫌疑人互相通風報信,專案組決定於2006年1月17日24時在津、冀兩地同時抓捕。
但在原定抓捕工作展開之前,情況發生了變化。根據有關線索,當日下午17時,犯罪嫌疑人劉士明在偵查人員的視線中出現,劉士明駕駛的紅色桑塔納2000型轎車停放在大港油田煉達超市門前,由於超市人員流動大、羣衆多,同時,又怕影響其他幾路的抓捕工作,偵查人員並未當即對其實施抓捕,而是不露聲色地緊密跟蹤,始終將劉士明的行蹤保持在民警的視線範圍之內。直到當晚11時30分左右,劉士明回到了他自己開辦的副食品店內。此時附近的行人已經很少了,專案組民警意識到抓捕時機到了,於是果斷採取行動,在副食品店內將劉士明成功抓獲。劉士明的落網,極大地鼓舞了大家的鬥志。24時,其他各路的抓捕工作開始了。河北方面告捷,犯罪嫌疑人李木水被抓獲。但在抓捕過程中,由於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線索中斷,致使當日抓捕未果。1月18日,偵查員發現犯罪嫌疑人劉成重新出現,經偵查人員往返跟蹤50餘公里,於18日13時在大港區沙井鄉某飯店將劉成及其同夥劉旭抓獲。在抓捕二劉過程中,民警遭到在飯店吃飯的當地老鄉(與二劉有親戚關係)圍堵,個別老鄉還從飯店二樓向民警扔酒瓶。民警迅速將二人帶離。(其間,還確認另一犯罪嫌疑人李祥傑已於1月9日因另案關押在大港看守所。)
審訊:一場心理的交鋒
審訊過程異常艱苦,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1月17日零時起對偵查人員的訊問始終保持沉默,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實。在此情況下,專案組認真分析了犯罪分子想抵賴、以達到矇混過關的心理,立即分頭採取政策攻心、講明法律規定,同時針對犯罪嫌疑人互相認爲只有自己被抓,不供述公安機關就沒有辦法的心理,採取帶犯罪嫌疑人互相見面的辦法,摧毀他們的心理防線。終於,犯罪嫌疑人劉士明開始供述其團伙的犯罪事實。與此同時,河北方面的審訊工作也已取得突破,犯罪嫌疑人李木水也開始供述犯罪事實。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2005年五六月間,該團伙成員互相介紹相識,在天津李祥傑、河北張建的組織下,開始進行打孔盜油犯罪活動。他們之間,有明確分工,形成了一條龍的“產業鏈”。從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該團伙交叉結夥作案,打孔盜油30餘次,盜竊油品價值73萬餘元。
犯罪嫌疑人將所盜得的油品分別銷贓到天津靜海縣和河北省黃驊、滄州等地,原油每噸3400元、汽油每噸4000餘元。變賣所得贓款團伙成員按購買車和油罐時入股情況進行分配。
猖狂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盜油時還臨時僱傭放哨和放油人員,每人一次200元。
至此,經過港南治安分局刑偵支隊幹警們二十多天的艱苦奮戰,“12·6”破壞易燃易爆設備案中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網,下一步對在逃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港南治安分局也在積極的部署中。
2006年4月7日,“12·6”案被公安部列爲部級督辦案件,5月29日,又被市公安局列爲“A級督辦案件”。接到督辦書後,港南治安分局重新抽調幹警23人,成立了以政委劉鶴鳴爲組長,副局長萬鐵築爲副組長的“部督案件專案組”,在原來工作基礎上,針對幾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重新分析案情,繼續加大偵破力度。於8月3日,將又一犯罪嫌疑人田軍抓獲。
對涉油犯罪分子進行嚴厲打擊一直是地處大港油田的港南治安分局最重要、最艱鉅的任務。此次,“12·6”案的成功告破標誌着港南治安分局在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工作中又打了一場漂亮的攻堅戰。近日,港南治安分局又傳捷報,同樣是公安部、市局督辦的“7·19”破壞易燃易爆設備案告捷,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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