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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13日受權全文播發了《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新的後期扶持政策今年7月1日起實施。就此,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部、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負責人。
《意見》出臺前曾走訪數以千計的移民戶和基層幹部
問:爲什麼要出臺這個《意見》,其中的意義是什麼?
答: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共興建了3000多座大中型水庫,這些水庫在防洪、發電、灌溉、供水、生態等方面發揮了巨大的效益,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多年的水庫建設也產生了數以千萬計的移民,他們“舍小家、顧大家”,爲國家經濟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水庫移民工作,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先後設立了庫區維護基金、庫區建設基金和庫區後期扶持基金,努力解決水庫移民的遺留問題。但由於多種原因,目前水庫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依然普遍較差,有相當多的移民還生活在貧困中,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薄弱,經濟社會發展滯後,已成爲制約區域經濟發展和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問題。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提出了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明確了統籌城鄉發展的基本方略,制定了“三農”工作“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作出了我國總體上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發展階段的重要判斷,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任務,爲完善水庫移民政策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提供了良好的宏觀政策環境。
2004年以來,國務院將完善水庫移民政策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加快修訂《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同時,2005年,在四川省開展了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調整的試點工作。與此同時,發展改革委會同水利部、財政部等2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聯合調研組,深入庫區,走訪了數以千計的移民戶和基層幹部,廣泛徵求有關方面專家和地方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報經黨中央、國務院審議同意後,國務院正式印發了《意見》,並召開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全國水庫移民工作會議,對新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作出了全面部署。
調整後的後期扶持政策,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以人爲本,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了讓廣大移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理念,必將對幫助水庫移民脫貧致富,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新時期水利水電事業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問: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目標是什麼?
答:《意見》提出的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指導思想,是做好新時期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總的要求。主要有三層意思:第一,強調工程建設、移民安置與生態保護並重,切實轉變“重工程、輕移民”和“重搬遷、輕安置”的觀念,這是完善政策的思想基礎。第二,強調繼續堅持開發性移民的方針,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闡明瞭完善政策的取向。第三,強調要逐步建立促進庫區經濟發展、水庫移民增收、生態環境改善、農村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使廣大移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確定了完善政策的工作目標。
《意見》從水庫移民工作的艱鉅性和長期性出發,提出了完善後期扶持政策的兩個目標。階段性目標是,近期要集中解決水庫移民的溫飽問題以及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薄弱的突出問題;中長期目標是,經過不懈努力,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逐步達到當地農村平均水平。
《意見》明確了做好水庫移民工作應遵循的五條原則:一是堅持“三兼顧”,即統籌兼顧水電和水利移民、新水庫和老水庫移民、中央水庫和地方水庫移民。各類大中型水庫移民,都應統一納入後期扶持範疇,實行統一的扶持政策。二是堅持前期補償與後期扶持相結合。三是堅持解決溫飽問題與解決長遠發展問題相結合。四是堅持國家幫扶與移民自力更生相結合。五是堅持中央統一制定政策,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這些原則,是對以往移民工作經驗教訓的總結,是做好新時期水庫移民工作的重要保證。
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將統一扶持20年 每人每年600元
問:與過去的後期扶持政策相比,新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主要在哪些方面進行了完善?
答:過去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有的只針對中央直屬水庫移民,有的只針對水電移民,扶持標準差異較大,扶持期限長短不一,政策不協調、不統一。爲此,《意見》主要在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了完善。
——明確扶持範圍。《意見》規定,後期扶持範圍爲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水庫移民爲現狀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後搬遷的水庫移民爲原遷人口。之所以這樣確定,主要是考慮老移民遺留了較多的生產生活問題,移民及其後代的生存發展都受到了影響,因此應當對新老移民有所區別。
——統一扶持期限。綜合考慮水庫移民生產生活現狀、扶持目標要求和扶持力度等因素,《意見》規定,扶持期限統一確定爲20年,即對2006年6月30日前搬遷的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從今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對7月1日以後搬遷的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從其完成搬遷之日起扶持20年。
——提高扶持標準。《意見》規定,對納入扶持範圍的移民每人每年扶持600元。這個標準由中央統一制定,各地不得自行確定其他標準,以免造成新的不平衡。
——完善扶持方式。《意見》提出按照“一個儘量、兩個可以”的原則確定扶持資金的使用方式,也就是說,“能夠直接發放給移民個人的應儘量發放到移民個人,用於移民生產生活補助;也可以實行項目扶持,用於解決移民村羣衆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還可以採取兩者結合的方式”。這樣規定,是經過深入調查,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包括一部分移民的意見後確定的。具體採用哪種扶持方式,由地方各級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願並聽取移民安置村羣衆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採取“直補到人”的,要覈實到人、建立檔案、設立賬戶,及時足額將後期扶持資金髮放到移民戶;採取項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統籌使用資金,但項目的確定要經絕大多數移民同意,資金的使用與管理要公開透明,接受移民監督。
——加大項目扶持。爲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長遠發展,《意見》指出,必須繼續從其他渠道積極籌措資金,加大項目扶持力度。重點是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本口糧田及配套水利設施建設,加強供水供電、交通通信和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庫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加強移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等。爲搞好項目扶持,必須切實做好項目規劃,以此作爲國家安排扶持資金和項目的前提與依據。項目的確定要堅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維護移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問: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需要多少資金,這些資金怎麼籌集?
答:完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需要籌集兩筆資金。一筆是後期扶持資金。全國2200多萬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標準,每年約需籌集後期扶持資金130多億元。《意見》規定,後期扶持資金由國家統一籌措,主要通過在全國範圍內提高全部銷售電量(扣除農業生產用電)的電價籌集。這個資金籌措方案,既體現了水電工程對促進電力工業發展,尤其是保障電網合理調度和安全運行發揮的重要作用,也體現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以及東部支持中西部地區的原則。據測算,全國31個省(區、市)平均電價每千瓦時漲價6.2釐錢。各地今年6月30日出臺的電價調整方案已包括了這6.2釐錢的後期扶持基金。
另一筆是項目扶持資金。《意見》指出,項目扶持資金的來源:一是現有的政府性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和國債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政府部門安排的各類建設基金和專項資金,要向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傾斜;二是從新籌集的後期扶持資金結餘中安排;三是從調整和完善後的庫區維護基金中籌集。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捐助和企業對口幫扶。問:在新政策的實施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什麼問題?小水庫移民的困難怎麼解決?
答:水庫移民問題涉及面廣,政策性很強,在具體的政策落實過程中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做好可能連帶影響人羣的工作。
做好非農業安置移民的工作。各地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條件的大中型水庫非農業安置移民中的困難家庭,納入地方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
妥善解決好小水庫移民的困難問題。考慮到小型水庫自建、自用、自管、自利的性質,小型水庫移民沒有納入後期扶持政策範圍。同時爲主要解決小型水庫移民問題,《意見》允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通過提高本省(區、市)區域內的全部銷售電量(扣除農業生產用電)的電價籌集資金,提價標準每千瓦時不超過0.5釐錢,由地方政府統籌解決。
做好其他徵地拆遷人口的工作。各類建設工程都需要佔用一定數量的土地,但這些工程的佔地性質與水庫淹沒佔地致使移民外遷不同,對上述徵地拆遷人口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由當地人民政府通過落實相關政策解決。
新的後期扶持政策明年將進入正常運轉軌道
問:新的後期扶持政策如何安排實施?
答:今年6月,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財政部聯合召開了貫徹落實《意見》的工作會議,對下一步工作進行了部署。7月,經國務院批覆,全國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在聯席會議的領導下,各地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等困難,抓緊編制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截至目前,聯席會議根據國務院授權,已經基本批覆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上報的實施方案,各地正在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後期扶持政策試點工作,預計10月份政策實施工作將陸續在面上推開。有關部門要求,今年年底以前,各地凡採取“直補到人”方式的,後期扶持資金要發放到人,而且是從7月1日起計發,項目扶持也要在年底前開始啓動。明年,完善後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要進入正常運轉軌道。
問:貫徹實施好新的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需要在哪些方面採取措施?
答:解決水庫移民問題是件大事、好事。要把好事辦好,關鍵是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重大決策上來,把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上來。各地區、各部門都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念,樹立全國“一盤棋”的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縝密部署,統籌考慮,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確保水庫移民政策順利實施。
第一,要落實地方工作責任制。地方各級政府要把解決水庫移民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移民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地方政府是做好移民工作的“工作主體、責任主體、實施主體”,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包括外省遷入移民在內的全部移民工作和社會穩定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要整合現有的移民工作力量,建立強有力的移民工作管理機構,加強對移民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也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移民工作。
第二,要加大幹部培訓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組織幹部認真學習《意見》,加強政策輔導,分期分批對參與政策實施的幹部進行系統培訓,要使廣大幹部深刻領會中央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增強做好羣衆工作的能力,確保理解政策不偏差,執行政策不走樣。各地要挑選一批思想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羣衆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組成移民工作組,深入庫區貼近移民羣衆開展工作,關心移民疾苦,傾聽移民呼聲,瞭解移民願望。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做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證移民訴求渠道暢通,維護社會穩定。
第三,要充分調動好廣大移民的積極性。解決水庫移民問題,必須把移民羣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保護好、調動好、發揮好。加強鄉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戰鬥堡壘與先鋒模範作用,團結和帶領廣大移民向前看,帶領移民羣衆脫貧致富奔小康。庫區廣大移民羣衆要充分理解黨和政府的關懷,把國家幫扶作爲加快發展的契機,克服“等、靠、要”思想,樹立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依靠自身努力建設美好家園,開創美好新生活。
第四,要抓緊做好試點工作。目前,各地正在開展後期扶持政策試點。要通過試點工作,檢驗本省(區、市)人口覈定登記辦法是否合理,確定後期扶持方式的原則和程序是否可行,瞭解移民羣衆對政策落實工作的意見以及可能引起的其他問題。在此基礎上,全面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優化實施方案,完善相關配套文件,爲後期扶持政策的全面實施打好基礎。
第五,要管好用好資金。要認真執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嚴格資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嚴禁截留挪用。各級監察和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對後期扶持資金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做好水庫移民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我們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以對歷史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水庫移民工作的重大部署,把黨的移民政策落到實處,讓移民羣衆真正得實惠,不斷開創全國水庫移民工作的新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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