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過一幅漫畫,漫畫的第一幅圖是一貪官正在進行權錢交易,嘴中說到“好就好在沒人監督”;第二幅圖是該貪官帶上了手銬,嘴上說到“壞就壞在當時無人監督”。最近,又看過一些貪官的懺悔錄,在他們面對法律懲處,付出自由或生命代價的時候,往往會有痛心疾首地“悔不當初”,並帶有“監督”不力的怨言。從貪官的懺悔中可以看出,所有貪官的犯罪活動都是圍繞着“權”字做文章,他們之所以能夠濫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是因爲手中的權力失去了監督。記得有一個順口溜,大意是:上級監督下級太遠,下級監督上級太難,同級監督同級太軟,法紀監督太晚。有些貪官的產生確有這方面的原因。
首先,上級單位對下級主要領導有着“用人不疑”的意識,注重的是能力和水平,關心的是工作任務的完成和政績,只重視使用,忽視教育,對幹部的思想變化情況瞭解甚少。而下級領導在向上級彙報時爲了自己的前程也是大談成績,大談如何過五關斬六將,大談形勢一片大好,當說到不足時,用“還要進一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搪塞而過。
第二,黨的紀律要求領導班子內部有互相監督之責。然而,有的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只是個“名義”,相互監督成了相互照應。尤其是對“一把手”沒有人敢監督,對其濫用職權、不廉潔問題心知肚明,大都明哲保身持漠視態度,重大問題任憑“一把手”說了算。偶爾提出不同意見,也起不到決定作用,搞不好再落下一個“不維護班子團結”罪名。
第三,上級的言和行、思想和工作,下級是不能全部瞭解和掌握的,更由於決策、執行過程缺乏公開和透明度,下級不知情無法監督,這在客觀上爲下級監督上級帶來了困難。還有個原因是怕打擊不敢監督,別說不知情,就是什麼都知道,也不敢說什麼了。遇到好管事的,寫封反映信而已,有可能還是匿名的。
第四,法紀監督太晚。一旦發現問題,生米已成熟飯。當前查出的腐敗案有相當一部分是“拔出蘿蔔帶出泥”這種方式牽連出來的。如安徽原副省長王懷中案是他在6年中連續提拔時所犯的罪行;貴州省原“一把手”劉方仁案是他們的下屬犯事“咬出來”後才立案偵破的;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韓桂芝等也是“朋友犯事”牽出來的。
那麼如何解決有效的監督問題呢?中國共產黨能夠推翻“三座大山”,能靠小米加步槍打敗國民黨,敢抗美援朝與美國較量,對反腐敗的監督問題,只要痛下決心,依靠羣衆,手不軟,找準瓶頸,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趙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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