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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經軒):日前,某省成功偵破了利用假保單進行經濟詐騙的重大案件。在此,天津市公安經偵部門特別提醒廣大人民羣衆要提高警惕,投保時要增強識假防騙能力,謹防被騙。
據悉,2005年6月至今,犯罪嫌疑人趙某(原爲某保險代理公司地區經理)以僞造的保險有限公司《保險個人憑證》及《保險合同專用章》先後與10餘人簽訂了15分保險合同,涉案金額達38萬餘元。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間,犯罪嫌疑人錢某(原爲某保險公司某支公司業務員)利用僞造的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保單、發票及印章,與投保人簽訂了近40份保險合同,共騙取近20名投保人的保險金高達800餘萬元。
此類經濟犯罪案件中的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或假冒)保險公司職員或代理營銷員的合法身份,採取以僞造的保險公司保單、發票及印章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騙取投保人保險金的手段進行作案。同時,投保人缺乏必要的投保常識和識假防騙能力,也是造成此類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往往一旦發案,就會涉及衆多的受害人,受騙金額巨大。這類案件嚴重破壞了保險市場秩序,侵害了投保人的財產安全,嚴重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
對此,公安經偵部門特別提醒廣大人民羣衆在投保時,對於主動上門的保險業務員和代理營銷員,應向其所在保險公司進行覈實;投保人儘可能地到保險公司所在地現場簽訂保險合同;投保人投保後,應經常性地向保險公司查詢(投保單、保險單,都有保險公司印製的統一編號)有關業務進展情況,確保投保過程的真實可靠。
同時,請各保險公司在擴大經營業務中,要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進一步加強對保險業務員和代理營銷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杜絕內部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爲;要進一步加大向全社會宣傳保險投資相關常識的工作力度,以防止人民羣衆在投保時上當受騙。
最後,公安經偵部門提醒廣大人民羣衆和各保險公司,一旦發現有人利用僞造保單進行經濟犯罪,應立即到公安經偵部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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