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參與土地產權管理立法爲基礎,進一步健全土地登記制度和土地權利體系
以做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爲重點,摸清土地資源家底
健全全國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業務運行系統,及時監控重點地區土地利用變化情況
以土地登記體系建設和地籍信息系統建設爲重點,開展全國土地利用基礎圖件和數據資料備案和檢索
《地籍管理“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歷經一年多的編制,已經國土資源部部務會審議通過並下發各地貫徹執行。《綱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依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土資源“十一五”規劃綱要》等,結合全國地籍管理實際,明確了今後五年地籍管理的奮鬥目標和主要任務,是下一步全國地籍管理工作的行動綱領。
爲更好地貫徹實施《綱要》,進一步夯實國土資源管理基礎,筆者就《綱要》的內容和特點談幾點認識和體會。
《綱要》正確判斷了當前地籍管理面臨的形勢,爲科學規劃奠定了基礎
《綱要》首先確定了地籍管理的基礎和服務地位。《綱要》指出,地籍管理是國土資源管理的基礎,是嚴格土地管理的重要保障,是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間,地籍管理將加快由傳統地籍向現代地籍轉變,基礎和保障作用將得到更充分的發揮,從而更加科學有效地爲國土資源管理服務,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爲實現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服務。
爲保障規劃指標的科學性,《綱要》對“十五”期間地籍管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全面總結和分析。《綱要》指出,“十五”期間,全國地籍管理按照《地籍管理“十五”計劃綱要》確定的目標和任務,不斷加強土地產權管理和地籍基礎建設,積極推進“三個邁進”,土地產權管理制度建設得到加強,土地登記覆蓋面不斷擴大;基本建立了土地調查統計制度,地籍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土地遙感監測範圍不斷擴大,提升了國土資源管理的科技水平;大力開展土地調查、登記、統計制度的調查研究,國家確立了地籍管理“四統一”(統一分類、統一調查、統一登記和統一統計)的發展目標。《綱要》用具體數據說明了土地登記、土地調查、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地籍信息化等工作的進展情況。
《綱要》結合“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和任務,分析了地籍管理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綱要》指出,“十一五”時期,地籍管理面臨更大的機遇:一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需要構建現代土地產權制度作爲基礎保障之一,爲地籍管理提供了廣闊發展空間。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更加有效、全面地保護廣大農民合法的土地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爲地籍事業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機遇。三是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把好土地“閘門”,推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需要全面、現勢的地籍成果作爲支撐和依據,對地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綱要》還指出了當前地籍管理存在的問題,土地權利體系有待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土地統一登記存在法律上的障礙,農村土地登記進展困難;地籍基礎工作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土地調查統計數據的權威性不夠,地籍成果的應用範圍不廣,地籍管理的產權優勢、數據優勢、技術優勢、文化優勢尚未充分發揮。
《綱要》緊緊服務於中心工作,鮮明地提出實施“四個構建”的目標任務
在正確分析判斷當前地籍管理面臨形勢的基礎上,《綱要》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國土資源管理中心工作,明確提出“十一五”期間,在實現地籍管理基本全面覆蓋的基礎上,全面實施“四個構建”的目標任務,即構建現代土地產權管理制度,構建科學的土地調查監測評價體系,構建統一的土地管理基礎平臺,構建地籍基礎建設的長效機制。
——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與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以參與土地產權管理立法爲基礎,進一步健全土地登記制度和土地權利體系,同時加快推進土地登記全覆蓋、全面查詢和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建立健全現代土地產權管理制度,實現土地產權明晰、保護嚴格、權責明確、依法流轉,更加有效地維護土地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更加全面地規範土地市場秩序。
——爲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爲嚴把土地“閘門”、嚴格資源管理提供基礎依據,以做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爲重點,摸清土地資源家底;同時進一步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制度,健全全國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業務運行系統,形成科學的土地調查監測評價體系,掌握全面、現勢的全國土地利用現狀,及時監控重點地區土地利用變化情況,爲國土資源形勢分析提供參考依據,爲更加嚴格地保護土地資源提供可靠的支撐和服務。
——爲實現國土資源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按照國土資源信息化的統一部署,以土地登記體系建設和地籍信息系統建設爲重點,開展全國土地利用基礎圖件和數據資料備案和檢索,建設統一的土地管理基礎平臺,爲土地管理各項業務工作提供更好的基礎服務和技術支撐,推動各項管理更加科學、規範、高效,促進國土資源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爲進一步轉變職能、完善管理機制,以加強地籍成果應用爲重點,建立完善地籍成果應用機制,引入社會資本投入,努力拓寬地籍工作經費渠道,推動地籍中介機構建設,大力推進管理機制創新,不斷增強地籍管理髮展的動力、活力,形成推動地籍事業健康、持續、全面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地籍管理更加全面、優質地服務社會。
《綱要》思路清晰,任務明確,目標量化,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綱要》共四部分、6800多字。總體結構是:第一部分“地籍管理面臨的形勢”,第二部分“‘十一五’期間地籍管理的指導思想、規劃目標和主要原則”,第三部分“‘十一五’期間地籍管理各項任務”,第四部分“實施規劃的保障措施”。整個《綱要》既有指導思想,又有奮鬥目標,既有具體任務,又有保障措施,思路清晰,結構嚴謹,目標明確,保障有力,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關於指導思想。《綱要》強調,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國土資源中心工作,不斷加強兩個建設——土地產權管理制度建設和地籍基礎建設,全面推進地籍“三化”——系統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四種優勢”——土地的產權優勢和地籍管理的數據優勢、技術優勢和文化優勢,不斷強化地籍的基礎和保障作用。
關於總體目標。《綱要》指出,“十一五”總體目標是:在實現地籍管理基本全面覆蓋的基礎上,實施“四個構建”,促進地籍管理“四統一”,保證土地數據真實和土地產權清晰,提供全面、優質、便民的土地登記可查詢服務,基本實現城鄉地籍地政統一管理,地籍管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
關於量化指標。《綱要》明確,關於土地登記全覆蓋,在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基礎上,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覆蓋率達到95%以上。關於地籍調查,城鎮地籍調查覆蓋率達到100%,村莊地籍調查覆蓋率達到95%。關於土地利用數據庫,建立國家級和全國31個省級、331個市級、2800多個縣級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數據庫,等等。“十五”期末,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覆蓋率已分別達到了85%、73%、51%,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率在90%以上,城市市區地籍調查完成86%,建制鎮完成64%。全國2800個縣級單位中,已有1453個縣(區、市)建立了土地利用數據庫。考慮到現有工作基礎,同時在國務院將於“十一五”期間部署完成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國土資源部積極推進“數字國土”、“金土工程”的有利條件下,上述指標是可以實現的。
關於保障措施。《綱要》從組織保障、隊伍建設、經費落實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明確了實施“十一五”規劃的保障措施。《綱要》提出,地籍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各地要制定具體的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建立考覈制度,實行目標管理,定期對照檢查任務完成情況。要加強高新技術應用,在開展各項地籍管理業務工作中,不斷加強“3S”技術、信息技術的應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要強化地籍管理規範化建設和隊伍建設,加強試點示範引導,加大對地籍管理工作投入。
地籍管理“十一五”的藍圖已經繪就,光明的前景展現在我們眼前。只要我們紮實工作,銳意進取,開拓創新,認真貫徹落實《綱要》精神,地籍管理事業一定會有更美好的未來,國土資源管理的根基必將更加堅實,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必將更加切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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