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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媒報道,臺灣“高檢署查緝黑金中心”根據臺“審計部”移送有憑證的發票,及傳訊李慧芬、李碧君,追查“公務機要費”浮報弊案的第一階段結果表示,陳水扁辦公室仍有大約360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核銷發票來源不明。據稱,這將成爲臺檢方下波清查與追查涉嫌貪瀆的要務。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查緝黑金中心”第一階段根據臺“審計部”移送2003年到2005年的陳水扁辦公室“公務機要費”覈銷有憑證的發票清查,同時傳訊李慧芬、李碧君堂姐妹查證的工作已大致告一段落,清查結果顯示,以購買禮券發票爲大宗,2003年從“公務機要費”覈銷的金額爲512萬元,2004年1018萬元,2005年980萬元,總共爲2510萬元,再加上李慧芬與李碧君提供的發票金額約1000萬元,總金額約3600萬元。
不過,這只是陳水扁2003年到2005年“公務機要費”的7200萬元的發票金額的半數,尚有另一半約3600萬元的核銷發票,不是來源不明,就是沒有記錄使用消費的名目,僅有金額數,令辦案人員追查相當困難。
報道還說,臺“查緝黑金中心”第一階段清查有憑證的核銷發票,禮券發票佔三分之二強,帳面上雖然顯示2510萬元,但據辦案人員追查,實際上僅約有2000萬元,這些禮券發票分別是SOGO百貨、新光三越、微風百貨、臺北101、遠東百貨等(其中包括貴婦人團消費)。剩下的500餘萬元禮券發票,用在何處?是否與“人謀不臧”之貪瀆有關,臺檢方正詳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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