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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了『民宅禁商』的新政策。
《北京晚報》記者23日上午獲悉,北京市『住宅禁商』後首例因此引發的加盟合同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法院立案。由於所選擇的店址屬於住宅,加盟店不能辦理營業執照無法開業經營,兩名加盟者將其加盟的北京伊婷美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終止雙方所簽的加盟合同,退還加盟費20萬元、廣告費2000元。
據悉,劉某、陸某向法院起訴稱:2006年4月27日,他們與伊婷美業公司簽訂意向書,雙方約定在北京開設伊婷美容加盟店,由該公司選擇並最終確定加盟店店址。後該公司選定了海淀區西屋國際公寓作為店址,然後雙方簽訂了加盟合同書。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2006年7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答復,由於西屋國際公寓屬於住宅,不能辦理營業執照。現在他們無法開業經營,而在向伊婷美業公司反映這一情況時,對方稱當初選定店址是在市工商局出臺『住宅禁商令』之前,他們也沒有料到會出現這種情況。由於店開不成,他們只能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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