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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8月至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將對2005年提請批准逮捕和審查逮捕的案件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開展逮捕工作專項檢查活動的重點是什麼?有哪些重要意義?如何保證此項工作取得實效?針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有關負責人日前回答了本報記者的提問。
問:此次專項檢查活動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答:這次專項檢查的案件范圍是2005年提請批准逮捕和審查逮捕的案件。
其中,檢察機關有五項檢查重點:(1)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捕後撤案、不起訴、判無罪的情況和問題;(2)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而檢察機關未批捕的案件情況和問題;(3)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批捕後撤案、不起訴、判無罪,以及經復議、復核改變原不批捕決定的案件情況和問題;(4)對公安機關執行逮捕工作實施監督的情況和問題;(5)有關統計數據與公安機關不一致的問題。
公安機關也有五項檢查重點:(1)提請批准逮捕而檢察機關未批准逮捕的案件情況和問題;(2)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後未執行的案件情況和問題;(3)檢察機關批捕後公安機關撤案、改變強制措施以及未移送起訴的案件情況和問題;(4)檢察機關不批捕後復議復核和應當復議復核而未要求復議、提請復核的情況和問題;(5)有關統計數據與檢察機關不一致的問題。
問:當前為何要開展逮捕工作專項檢查活動?
答:開展逮捕工作專項檢查的根本目的是進一步規范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的逮捕工作,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嚴格依法適用逮捕措施。具體來說,這次專項活動有三個方面的意義:
一是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的內在要求。目前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正在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並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要保證這兩項教育整改活動取得實效,必須緊密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既要提高檢察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又要解決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逮捕工作專項檢查,是深化這兩項教育整改活動的應有之義。
二是解決逮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需要。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逮捕工作不斷規范,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少數逮捕案件質量不高,不該捕而批捕和該捕而不批捕的現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存在移送逮捕工作不夠規范和審查決定逮捕把關不夠嚴的問題;對批捕的執行情況監督不力,等等。還有的問題需要與公安機關共同研究解決,如不批捕案件數量較大的問題,逮捕統計數據不一致的問題,審查批捕工作不夠規范的問題等。
三是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配合制約的需要。這次專項檢查將為公、檢兩家共同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以便進一步加強配合制約,提供良好的契機,為今後共同做好逮捕工作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問:專項檢查活動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一是要找准問題。這是專項檢查取得成效的基礎。各級檢察機關要通過自查、互查、上級幫查等多種形式,查找審查批准(決定)逮捕工作中的問題,要從核對統計數據入手查找問題;通過走訪有關機關和部門查找問題;從質量不高的案件入手查找問題;從分析類案入手查找問題。
二是要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要從執法思想方面分析,看是否存在重打擊、輕保護,重配合、輕監督,重口供、輕證據,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從執法水平方面分析,看是否存在因不能全面、准確掌握逮捕條件,而造成該捕而不批准(決定)逮捕,或者不該捕而批准(決定)逮捕的情況;從監督、配合方面分析,看是否存在對事實和證據審查把關不嚴,或者對批准(決定)逮捕後引導取證、跟蹤監督不力;從質量不高的個案分析,看是案件承辦人審查案件不認真還是領導審查把關不嚴;從工作機制分析,看審查批准(決定)逮捕工作制度是否規范。
三是要認真落實整改,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對於檢查中發現的檢察機關自身的問題,比如錯捕或者錯不捕等問題,要堅決予以糾正;存在法律監督不力的,要切實強化監督。對於涉及公安工作的問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對存在的違法現象,應依法提出糾正意見。同時,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單獨或者會同公安機關建立規范逮捕工作、保證逮捕質量、強化配合制約的長效工作機制。
問:如何保證逮捕工作專項檢查活動取得實效?
答:一是加強領導。為了搞好這次專項檢查,高檢院、公安部決定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具體辦事機構分別設在高檢院偵查監督廳和公安部法制局。地方各級檢察機關也要與同級公安機關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集中精力做好專項檢查工作。
二是加強督促檢查。上級檢察院要切實加強對下級檢察院開展專項檢查的督促和指導,在各級檢察院自查的基礎上,可適當組織開展互查或者派督查組抽查。高檢院將與公安部適時派出督查組,對有關地區進行督查。
三是加強協調配合。在專項檢查中,檢察機關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商,必要時可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檢查中遇到的問題。檢察機關內部的偵查監督、反貪、反瀆職侵權、公訴等部門之間,要加強聯系配合,共同完成專項檢查任務。
四是認真做好信息上報和總結工作。各級檢察機關要按照專項檢查方案的要求,認真做好專項檢查情況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專項活動結束時各省級檢察院應向高檢院報送專項檢查情況的總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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