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連三的藥品嚴重不良反應事件讓藥品質量和審批制度備受關注,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也開始對新藥審批進行“手術”。
昨日,SFDA發佈通知,將從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藥品生產批准文號的普查,對所有藥品生產批准文號進行重新登記及再註冊,並清理出一批不合格的藥品批准文號,同時將逐步減少藥品審批的數量。
規範審批制度
事實上,我國藥品審批制度上一直存在一些不規範的環節。
昨日,上海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鄭春元告訴《第一財經日報》,由於我國許多藥品都是仿製藥品,因此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這些藥品的審批權都來自於地方藥監部門。從而,各地都形成了自己的“地方標準”。
雖然SFDA成立後,統一掌管了藥品審批權,並制定了國家標準,但由於此前地方審批上存在很多漏洞,因此造成了地標低於國標的現象。而此次普查,將會把這部分已經成功通過審批,但又低於國標的藥品進行清理。
另一方面,由於一段時間內,我國藥品註冊前臨牀試驗存在着不規範的行爲,不少藥品的臨牀試驗存在作假、通人情的情況,使得一些不合格藥品矇混過關,而這一部分藥品此次也將被列爲清理範圍之內。
減少藥品審批數量
正是由於藥品審批工作上的不規範,使得我國每年有大量的藥品通過審批。不少企業通過正常和非正常途徑,如抄襲、盜用數據等手段,就能獲得藥品批准文號,換個劑型、規格就能夠成爲新藥,從而上市。
相關數據顯示,僅2004年SFDA共受理了10009種新藥申請,而同期美國FDA僅受理了148種。與此相對應的另一個數字是:2003年至2005年審批下來的化學藥自主知識產權品牌僅有212個,真正的化學實體卻僅有17個,加上中藥也僅有22個,這個比例遠達不到總藥品數量的1%。
而本次普查與此前SFDA註冊司多名官員因受賄而“落馬”也不無關係。
“經過這次普查後,今後SFDA將會對審批新藥把關更嚴格。”鄭春元說。
記者同時瞭解到,目前我國正在重新修訂《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並把“嚴格限定新藥的範圍,進一步減少發給新藥證書的情形”列入修訂思路的第一條。今後,新藥證書的範圍將限定爲“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且活性成分或藥物處方不同的藥品”,與已上市銷售藥品活性成分或處方相同,而僅僅是劑型或者生產工藝等不同的,不再發給新藥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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