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強行關押200人辦暫住證
廣州番禺大山村向未帶暫住證者收費,部分人被關至凌晨4時,村主任帶頭毆打未成年人
受到市民廣泛關注的暫住證問題有了進展,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日前透露,政府要降低辦證費用。近日,廣州社科院受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市公安局等部門委託,發佈流動人員IC卡管理創新研究等消息後,本報也接到了大量反饋意見。不少讀者反映,在被檢查暫住證時遭粗暴對待,執法檢查人員也很複雜。讀者疑惑的是:檢查暫住證的執法主體究竟是誰?如果沒有暫住證,究竟該如何處置?
就在前晚7時,本報接到報料稱番禺大石大山村村委會正在查暫住證,200多身無暫住證者當街被關進村委會大院。記者趕往現場,親歷這場查證風波。這200多人中,除了部分交錢者被放出,部分人員到昨日凌晨4時才被放出。在長達近9個小時的滯留時間內,數人因頂撞村委會主任與治安隊員被毆打,其中還有一名16歲的少年。
-相關規定
《廣州市流動人員IC卡暫住證管理規定》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
(一)不按規定申領IC卡暫住證的,使用過期IC卡暫住證的,責令當事人申領或者換領IC卡暫住證,並對當事人分別處以50元、100元罰款;
(三)不按規定隨身攜帶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員臨時登記證或者IC卡暫住證的,處以20元罰款。
當街抓人
兩百人被關村委會大院
前日晚上,本報接到讀者反映,稱番禺區大石大山村正在查暫住證,200多名身無暫住證者被強行關進村委會大院。晚上8時許,記者趕到現場。隔着村委會的鐵柵門,可以看到大院裏站着一羣男男女女,有上百人之多。四周站着不少身穿制服的治安員。
據剛剛從大院裏出來的彭先生稱,自己在裏面被關了2個多小時,是交了50元后纔出來的。彭先生說,自己住在相鄰的植村。當晚7時許,他與同事邱先生來大山村書店買書。在走到大山村村委會前時,發現有兩羣治安員守住路兩頭攔住馬路,過往人員均被叫下,要求查暫住證。由於暫住證還沒辦下來,彭先生就和別的無證者一起被帶進村委會大院。
由於該路段有許多商家店鋪,屬於鬧市區。許多人都是來此購物、逛街、找親友時,被攔住關進院子裏的。因此,短短時間內,被關進村委會大院的就有兩百多人。
彭先生稱,被帶進院子後,治安員要求他們每人交20元“暫住費”,彭解釋說自己並不住在大山村。但治安隊員對此根本不予理會,稱其須先交錢,然後可拿所在村裏證明,證明其不住在大山村時再退錢。在如數交了20元準備離開時,彭和同事再次被攔下,理由是他們必須再去交30元“衛生費”,否則就不讓出門。他們無奈只能又回去交了30元,之後才被放出。
記者守在門口,陸續有人被放出。所講述的經歷都與彭先生一樣,都是在交了50元費用後出來的。他們出示的收據顯示,其中20元是“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定額收據”、30元則是一張簡單的收據,註明:收到衛生費30元。
記者投羅網
有人看熱鬧被抓連喊衰
爲了弄清大院中的情況,記者趁村委大門打開機會“溜”了進去。此時大院內仍有100多名被拘禁者,他們擠坐在院內草地邊沿上,耐不住性子的數十男子站着與坐在對面的治安員對峙。幾名得知記者身份的被關者笑稱記者自投羅網、自討苦吃,“恐怕你現在想出去都難了!”
吃住、工作均在其他村的周師傅自稱“很衰”,原因是自己原本可以逃走,但因錯當治安隊抓人是在打架,湊過來看熱鬧時被順手抓了進去,直至昨日凌晨時分,他還沒被放出。
由於本報攝影記者未能進入院內,只能在院門外隱蔽拍攝,記者上前與其說話時,多次被把門的治安員轟開。多名被關者欲靠近大門與門外朋友、家人說話時,均不時被打斷、拆散,“跟探監一樣,根本不讓你跟外邊人說話。”
據記者在現場瞭解,這些與治安員對峙者,都是身上沒有暫住證的。有的是沒辦,有的稱是辦了證沒有隨身攜帶。他們都是因爲對村委會的收費表示質疑,和對其行爲方式感到不滿,而拒絕交錢。
一位徐姓師傅告訴記者,他根本不是該村人,而住在幾公里外涌口村,在去年9月他已交了120元辦了暫住證,但前晚被抓時卻沒帶在身上。據其稱,他當時已與朋友約好,準備在大山村委會門口偏西位置祥和路口見面。但就離該路口只有幾十米之遠時,一羣治安隊員圍了過來,徐先生被逮了進去。他認爲,自己已經辦了證件,而且不住該村,就是交錢也不應該交給大山村。
此外,更多人對於20元暫住費加30元衛生費不滿,認爲如此收費沒有憑據。打工者周女士說不服這口氣,她在交了20元暫住費出門被拒後,堅決不願再交30元衛生費。她認爲,村裏私自拘禁這麼多人,且將暫住證費用與衛生費一起捆綁收取做法極不合理,“許多人在家裏或廠裏都交了錢,爲何還強迫別人給你重新交錢?”
有治安員過來查詢記者證件,記者出示身份證後,被告知即使不在大山村住,但也要交30元衛生費,一分不少。
就收費問題,現場出現波折,最初說被關者要交暫住證費、衛生費總共50元,但在前晚11時又有人稱交27.5元也可走人,凌晨過後又改爲20元。該村及街道有關部門均未對此進行解釋。
雙方罵戰
治安員寫110示意儘管報警
自前晚7點開始被關,許多人連晚飯都沒來得及吃,有尋親訪友者更是連朋友、家人面都還沒來得及見。因此,他們對於村委會的做法都感到極爲不滿,不時有人和對方發生爭吵。每當有人發泄不滿時,對方就有人衝過來掐着腰反罵,還稱儘可去投訴。一名治安員還特別拿出紙,寫上“110”三個數字,叫記者就打這個電話投訴。
在被關押過程中,記者注意到,不時有人從門外進來,隨後帶幾個被關者從社區警務室小門離開。其他被關者告訴記者,這是在“贖人”,那些進來帶人的人都是本地有關係的。記者就親自在門口遇到一位孟先生,他就是被朋友從裏邊“保”出來的。許多被關者就此事質問治安隊員,不料對方卻稱不知道、沒看見。
就在衆人與端坐椅子上的治安隊員、出租屋管理人員激烈爭吵時,一名戴着眼鏡的中年男子從門外進來,走到治安員與出租屋管理人員中間。一同被關押的幾個人小聲告訴記者:他就是大山村村委會主任。就在村委會主任趕到現場時,包括記者在內的許多被關押者都對其抱有很大期望,希望其能幫大家主持公道。
記者問他是否是村委會主任時,對方一口答應“是”,但當記者詢問那些治安隊員強逼辦暫住證是否違法違規時,他露出一臉不快。在記者緊追着問了幾個問題後,他不僅沒有回答,還徑直走到記者面前,用手指着記者頭部稱,在大山村就該聽他們的。後據有關人士透露,該村村委會主任叫樑健東,村治保會主任葉白生也在場。
見記者不服,樑健東吆喝身邊人“把他拖進去!”。此時後麪人羣開始騷動,許多人叫樑放開記者,並叫記者千萬不要進屋子(即大山社區警務室,多位被關者私下告訴記者,一般被拖進屋子裏的都是“頑固”分子,進去後多半會被毆打),不少人大聲疾呼:“他們會打你的!”但在幾名治安隊員“護駕”下,記者還是被關進了屋子。
治安員圍毆
16歲少年被村委會主任踹倒
一進屋子,門就被關上了,記者在一角落椅子上欲坐下。一名治安員則大聲呵斥:“站起來,這也是你坐的地方!”記者無奈站起,再次被查看了身份證。
此時,仍可聽見外面激烈的衝突、爭吵聲。緊接着“咣”的一聲,門又被踢開,一名高個男子被推了進來,村委會主任照其臉上就扇了幾個耳光,並扯爛其身上衣服。外面吵聲越發強烈,許多人紛紛打電話報警。
另一名身着藍上衣年輕人也被架了進來,記者得知其名叫阿文,他自稱家住廣州,戶口也在廣州,今年只有16歲。治安員查證時,阿文身上沒帶身份證原件。由於他在門外時頂撞村委會主任等人,自他一進門開始,自稱村委會主任的戴眼鏡男子便擡起右腿,一腳猛踹過去,阿文當即倒在地上,另外七八名治安隊員衝了上來,對阿文拳打腳踢。村委會主任先是猛踹阿文的後背與腿,見阿文緊抱着頭,其又照阿文頭部猛踢。
幾分鐘後,阿文從地上爬起來,頭髮凌亂,鼻子直流鮮血,衣上沾滿血跡與土灰,眼裏含着淚。阿文小聲說要打電話出去,但發現手機已不見了,他不想也不敢用放在一旁的治安隊電話。就在阿文被打完後,門又開了,一名個子矮小的男子被拖了進來,送進了裏屋,村委會主任進去後猛抽其一耳光。不過該男子出來後向記者證實,他當時躲得比較及時,那一巴掌沒打中。
記者被一名穿便衣的男子帶進隔壁一房間,又查看了記者的身份證(上面住址是“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104號”),稱記者像個文化人,不要自討苦吃,他打開小門叫記者離開。記者以進去拿包爲由回到了大院內,沒再出去,欲暗訪到底。
警方到場
最後一批人凌晨4時被釋放
記者走出警務室不久,大石街派出所警察趕到現場,找兩名報警者問話,記者是其中一人,不久後警方便離開了現場。此時,打人的村委會主任已離開現場。
昨日凌晨0時40分許,一羣治安隊員走到記者跟前,矛頭直指記者,其中一人指着記者鼻子說,大山村不歡迎這樣的人,叫記者立即滾開。記者稱還沒交衛生費(此前一治安隊員稱不住本地也得交30元衛生費),即使走也要與大家一起走,欲與對方拖時間,但還是被強行趕出了門外。
記者在大山村委會門外遇到了一直守在門口的年輕小夥小馮,他一見到記者便詢問他朋友阿文的下落。當時記者也不知阿文的下落,但可以確定的是,阿文已不在村委會大院內。記者隨後與小馮一起趕到大石派出所,就在派出所門口,一輛警車從院內開出,阿文就在警車內,他們正準備去大石人民醫院。
記者又與小馮趕往醫院,此時警車已離開,阿文一個人站在醫院門口,他跟記者講述了被打後的經歷。據其稱,他被打後被治安隊人員從小門帶出,隨後便上了一輛警車,隨警車到派出所做筆錄,而後就被帶到醫院檢查。記者在其報警回執上看到,該回執編號爲NO.8108300009,受理單位是番禺分局大石派出所,接警人警號爲034093。
在阿文的病歷書上,記者看到,阿文“(被)打傷鼻部,……鼻樑部腫脹,鼻腔內殘留血跡,腹部壓痛,右側背部稍腫脹”。派出所民警已叫其昨日做相關醫療鑑定。
昨日凌晨2時,記者在大石人民醫院門口與阿文暫別。在從番禺回市區的路上,被關者王先生電話聯絡記者,他們仍被關在村委會大院內。昨日上午,記者再次致電多名被關者,其中王先生在凌晨3時許與妻子各交了20元被放出,其他10多名被關者直到凌晨4時許才被放出,被放出前被要求留下了自己的姓名與住址。
-各方迴應:
番禺警方:
村委會主任如打人
情節嚴重可刑拘
昨日下午,記者就番禺大山村治安隊關人、村委會主任打人事件採訪了警方。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因查暫住證被扣留的現象確實比較普遍,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村委會主任確實動手打人、且致人受傷的話,就應視情節嚴重性論處。致當事人輕傷及以上情形的,公安機關將提請檢察院,審查通過後可將當事人或肇事者刑事拘留。
對於記者所反映的治安隊關人、罵人、打人等做法,該人士坦承,目前確有許多治安員素質低下,沒有按正常程序辦事,也不排除現行法規存在某些漏洞或者不足。
番禺大石街流管辦主任郭憲堯:
200人被查
180人交錢
記者昨日下午聯繫到番禺區政府,在有關人士的指引下,記者採訪到主管、組織前晚查暫住證一事的大石街流管辦主任郭憲堯。郭主任向記者介紹了當時的情況,他說,大山村是流動人員較爲集中的地區,查暫住證活動是他們協同派出所進行的。
據其介紹,當天晚上共有200餘人被查,其中180餘人交了相關費用,準備辦理暫住證。這20元暫住證費用具體包括5元工本費、6個月的治安聯防費(2.5元/月),另外30元衛生費(每月5元,一次性收半年)是村裏收的,與流管辦無關,只不過他們是一起行動而已。
至於阿文等多人被毆打一事,郭主任稱自己當晚不在現場,不知具體情況,但其聽說是個別人員被查出假身份證、拉拉扯扯中發生了一點衝突。郭主任稱,當晚在場的有村委會主任樑健東、村治保會主任葉白生。
廣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
長時間限制自由
涉嫌非法拘禁
聽到記者所敘述事件經過後,廣州市人大代表、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永平感到很吃驚,他認爲大山村村委會主任做法明顯違法,屬故意傷人行爲;該村治安隊長時間限制人身自由行爲,涉嫌非法拘禁。
據其介紹,所謂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爲。只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一發現自己被限制了,就構成非法拘禁,情節嚴重的可判非法拘禁罪,屬於共同犯罪行爲,其中包括主犯、從犯、教唆犯等。
朱永平認爲,按嚴格意義上說,《廣州市流動人員IC卡暫住證管理規定》許多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是衝突的,涉嫌無效。公安機關在接到相關報警後,應該立即找到事件當事人,並對被剝奪人身自由的一方進行保護。
受到毆打、傷害、侵犯之後,當事人該如何維權?朱永平給出建議認爲,被侵害當事人應儘快到有資質醫療機構進行醫療鑑定,如確定爲輕傷及以上,即可定性對方是故意傷害。此時公安機關應配合檢察院對肇事者進行起訴;如確定爲輕傷以下的,受害者可通過法院進行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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