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疏導上游氣價上漲的影響,理順銷售價格,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北京市9月1日起適當上調非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各類非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統一上調0.15元/立方米。
據悉,北京市2005年天然氣用量達到31.7億立方米,比2001年增長1.5倍左右,預計2010年北京市天然氣需求量將達到68億立方米,比2005年增長一倍以上。天然氣需求快速增長和價格偏低的情況,易加劇供求緊張狀況,不利於引導投資和節約用氣。
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05年8月批准陝京管道輸氣系統供北京市天然氣價格上調0.15元/立方米。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按照政府定價有關規定,委託中介機構對燃氣企業天然氣銷售價格成本進行了審覈和專家論證。經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非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15元/立方米。其中:工業及採暖鍋爐用氣由1.80元/立方米調整爲1.95元/立方米,公共服務用氣及車用氣由2.40元/立方米調整爲2.55元/立方米,製冷用氣由1.70元/立方米調整爲1.85元/立方米。
北京市政府明確規定,天然氣銷售執行全市統一價格管理,各燃氣企業銷售天然氣(除壓縮天然氣的管道用戶外)價格,不得高於北京市統一用戶分類價格標準。各級價格部門將加強天然氣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爲,維護價格秩序。北京市各相關單位將加強天然氣供應的協調工作,確保天然氣供應安全、穩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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