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衣送洗後袖子破了,皮衣主人爲此找到洗衣店索賠未果,將洗衣店經營者告上法庭。日前,河西法院審理此案後,雖認定洗衣店經營者應承擔相應責任,但因皮衣主人堅持不對皮衣價值作評估,法院無據判賠,最終駁回了皮衣主人的訴求。
原告魏某訴稱,今年3月中旬,他將自己價值4000元的皮衣送到河西區一家乾洗店清洗、保養。取衣時,魏某在其皮衣的左袖口處發現了一塊指甲大小的皮子破了,破損處還被人在裏面貼了皮子進行修補。爲此,魏某找到該店店主理論,未果後將其訴上法庭,要求賠償3000元。
法院經過審理認爲,被告經營的洗衣店在提供服務後,原告發現被告爲其清洗和保養的皮衣左袖口出現破損,造成財產損失,而被告沒有證據證明該皮衣破損發生於其服務之前,因此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然而,原告雖然要求被告賠償皮衣折價金額3000元,但是未能提供購買皮衣的發票,並拒絕對皮衣進行價格評估,從而導致皮衣實際損失不能確定,賠償缺乏證據。由此,法院最終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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