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昌平十三陵鎮工程竣工後屢屢坍塌
一項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的子工程,竣工後不足一年為何屢屢出現坍塌?工程款從鎮水務站流轉到工程承包人手中時,為何由每立方米155.82元變成了每立方米70~80元?
從8月27日起,本報記者先後三次趕赴昌平區十三陵鎮辛莊村,對這項被當地村民指為『豆腐渣』的河道護岸工程展開調查。
工程驗收後屢屢坍塌
辛莊村位於昌平區北部山區,一條黑山寨河從村中穿過。2004年,作為昌平區重點生態環境建設項目,黑山寨小流域治理工程被列入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流域內的辛莊村被安排了河道護岸工程。
按照昌平區水務局水保站《昌平區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2004年度水利部分)》的規劃,辛莊村河道護岸工程全長1273.6米,漿砌石1318立方米。
辛莊村河道護岸工程於去年5月開工,當年9月驗收完工。但是,今年7月份,在工程竣工不到10個月的時間裡,一段20餘米的護岸牆坍塌。截至目前,辛莊村范圍內已有4處數十米的護岸出現坍塌。這項工程因此被村民們指為『豆腐渣工程』。
8月27日,記者來到辛莊村。在村民張士誠的指引下,記者在護岸工程沿線找到了幾處坍塌地點。在其中一段長10餘米的坍塌處,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內部結構。與外牆全部是用水泥粘合的塊石不同,挖開的護岸內部填充著大小不一的碎石塊和鵝卵石,石塊零散地碼在一起,石塊之間並未用水泥砂漿連接,只有一些碎土。
張士誠的家就在黑山寨河岸邊,他在河裡養了幾十只鴨子,每天坐在岸邊的核桃樹下賣鴨蛋。他說:『我一天天看著這個工程建起來,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是我親眼所見。』
『按要求,護岸工程應該全部采用漿砌石的施工方法建設,但我親眼看見,工人們只在外面壘上大的塊石,再用水泥勾上縫,裡面壘的都是碎石,連水泥砂漿都沒有鋪。牆體外表看起來沒問題,但牆體裡面根本擋不住水,一衝就塌了,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張士誠說。
監理否認工程質量問題辛莊村護岸工程由昌平區水務局全權負責。對於張士誠所指的『豆腐渣工程』,昌平區水務局水土保持站站長藍海軍予以否認。他說:『我們有監理的工程合格驗收單。只要工程監理簽了字,就表示工程是合格的,沒有人能說這是一個豆腐渣工程。』
據了解,辛莊村護岸工程的監理由市發改委統一安排的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負責,該工程的監理員名為王節幫。去年9月,辛莊村護岸工程通過驗收,王節幫作為工程監理,在驗收單上簽了字。
『工程施工時,我一共去過三四次,沒發現不合格的地方。』工程監理王節幫說,『我驗收時,從外面看牆體沒什麼問題,外牆都砌上了水泥。』
王節幫說,他並沒有檢驗過牆體裡面的情況就簽了字,如果牆體裡面壘的是碎石而且沒有鋪砂漿,是不應該驗收合格的。
王節幫還說,由於他負責的是整個昌平區風沙源治理工程的監理,沒有時間經常盯著某一個工程的建設。牆裡面的建設情況應由十三陵水務站副站長馮樹和檢驗。
馮樹和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施工期間他去過幾次,『我們不可能天天在那裡監督,平時的施工監督應該由村裡進行。』
馮樹和還說,有一次他發現河泥不合格,便要求工人重建,其餘幾次檢查中,他並沒有發現問題。
施工人員承認偷工減料
黑山寨小流域治理工程由昌平區水務局分配到十三陵鎮水務站,水務站又與村集體簽訂合同,之後再分包給當地村民建設。在辛莊村河道護岸工程中,共有8個村民分別承包了整個工程的建設,他們再召集村民施工建設。
村民全福來參與了護岸工程的施工,他說:『我們乾活時,都是先用塊石壘外面的石板,然後再往裡填碎石和河泥。』
全福來說,只是在『上面』有人來檢查時,他們纔認真鋪水泥、壘石塊,但監工者一走,大家又都開始壘河泥和碎石,根本不鋪水泥。
工程承包人之一王玉軍也承認:『我們使用的泥沙就是在河道裡挖的。』
按照十三陵鎮水務站的要求,護岸工程施工應依據《昌平區2005年險村險戶防治工程施工技術要求》,采用漿砌石方法施工,要求每一層石頭必須鋪上砂漿。但在記者采訪中,多名承包人及參與施工的村民均稱,他們在施工中使用的是河泥和碎石,而沒有按照規定施工。
『如果方案中要求用漿砌石的施工方法,就必須要用砂漿,用泥土混合水泥肯定是不行的,一是影響其黏結度,二是影響其強度,因為泥容易變形,乾了後易有裂縫,而且其抗久力也達不到要求,會降低使用年限。』水利工程專家、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防震減災研究所副所長丁留謙說。
核心調查:工程用款遭層層截留
據了解,辛莊村護岸工程經歷了如下流程:昌平區水務局與十三陵鎮水務站簽訂合同,將工程發包給後者,鎮水務站再與村委會簽訂合同,由村委會最後將工程承包給村民進行施工。
為完成辛莊村河道護岸工程,昌平區水務局共撥給十三陵鎮205370.76元工程款。根據區水務局的預算,建設一立方米的工程,需要155.82元。
但是,記者調查發現,工程款在流轉過程中被層層截留。
鎮水務站截留3筆款項
2005年5月,十三陵鎮水務站以每立方米90元的價格與辛莊村簽訂了合同。工程款在這裡被截留了每立方米65.82元。
對此,鎮水務站站長張玉堂解釋說,鎮上截留的這筆錢主要有三個用途:一筆用於鎮裡統一購買水泥提供給村裡,一筆用於漿砌石企業利潤和稅金,還有一筆則是回填土工程的工程款。
對於水泥款(每立方米30元),張玉堂說,他們配給承包人的水泥是每立方米一袋半。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玉軍說,水泥價格為每袋15元,30元水泥款應有兩袋,而鎮上在每立方米工程中扣去了半袋水泥。
此外,區水務局水保站藍海軍說,他們在申報項目預算時,做了漿砌石企業利潤和稅金的預算(每立方米9.26元),而根據京津風沙源工程實施細則,市發改委要求該工程不允許有利潤,因此並不存在企業利潤和稅金,但目前這筆錢的具體去向他們並不清楚。
至於回填土工程款(每立方米26.56元),本應在工程開始時撥給村民,但工程承包人之一王宗龍說,在工程實施之初,他們並不知道還有這樣一筆工程款。今年6月,在張士誠等人將工程質量和工程款問題反映到市水務局後,參與施工的村民卻意外地從鎮上領到了這麼一筆款項(每立方米25元)。
對此,張玉堂的解釋是:『我當時忘了告訴村裡還有回填土錢。』
村委會扣除10元管理費
在辛莊村委會將工程分包給村民的過程中,又以手續費的名義每立方米扣除10元。此外,由於有些地方有石料,可以就地取材,再少撥給10元錢。
對於村裡扣除的這筆錢,辛莊村書記王建華說:『扣這10元錢是管理費。』因為在施工過程中,會不斷有上面的檢查人員過來,所以需要一筆『招待費』,而這個錢不應該由村委會出。
就這樣,工程款到了具體的承包人手中時,又由90元變成了每立方米70~80元。
村民為掙錢偷工減料
『70元到80元這個價格,如果完全按照漿砌石的規范要求建設,連買材料都不夠。』工程承包人之一張士中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以每立方米80元的價格承包了6段牆體的建設,由於這些地段沒有石料,需要自己購買,而去年從附近石場拉回的石料每車從200元到250元不等,一車石頭最多砌3立方米牆,這樣,每立方米僅石頭成本就要70元左右,如果再按施工標准規定去購買水洗砂,成本就更高,如此算來,80元並不夠用。
由於村民承包工程後掙的是差價,為了能掙到錢,村民們都采取各種辦法偷工減料,降低成本。大多數工人使用的都是從河套挖泥土替代河沙。
多名工程承包人認為,他們承包工程時,村裡給的錢太少了,『我們這麼乾也是不得已』。
專家聲音:監管不力是個大問題
梅松(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長):辛莊村護岸工程使用的資金是市發改委全額撥款的專項資金,必須嚴格按照市發改委批復的資金使用項目表規定的用途使用,不能隨意改變,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須改變,也必須向發改委申報並經過審批。
鎮水務站改變資金用途,隨意增加項目開支的做法肯定是不對的,村裡以手續費的名義扣留10元,也不符合規定。隨意改變政府專項資金的用途是嚴重的違規行為,其扣留的錢必須要追繳。
雖然這個工程涉及到的資金並不是太多,卻反映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資金使用監管不嚴,工程質量監督不力的一個大問題。在目前政府進行新農村建設,加大對農村投入的大背景下,這個問題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今後政府投給農村的錢越來越多,但農村管理者的素質是否能跟上,資金是否能真正用到實處,怎樣避免出現失去監控、層層扒皮,這些問題很讓人擔懮。
從目前情況來看,事前的審批還是比較嚴格的,但工程實施中和實施後的監管卻有缺失,今後監管必須加強,審計和監督都要跟上,政府不能光給錢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