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獲悉,作爲全市試點,和平區率先在街道成立了司法調解所。據瞭解,市司法局在和平區的六個街道辦事處相繼成立專門負責調解民間糾紛的辦事機構———司法調解所,進一步充實了糾紛調解工作的力量。爲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和平警方專門抽調六名民警派駐各街司法調解所,協助做好治安糾紛調解工作。
據新興街辦事處司法調解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司法調解所受理糾紛的範圍是:負責受理本轄區內(以社區爲主)的民間糾紛以及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且情節輕微、不需要予以治安處罰的治安行政案件。
調解所受理以下七種情況
家庭成員之間、鄰里之間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治安糾紛,且情節輕微的;辱罵他人等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爲,且情節輕微的;因鄰里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損毀公私財物,且情節輕微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且情節輕微的;因房產權、合同、債權債務等經濟問題引起的各類糾紛,且情節輕微的;噪聲擾民、飼養動物擾民且情節輕微的;當事人雙方自願通過司法所調解的其他糾紛。
六個司法調解所地址及電話
範圍地址 電話
南營門街蘭州道37號 27814200
勸業場街哈密道42號 27312607
南市街治安大街11號增1號 27220092
小白樓街大同道3號 23301927
體育館街成都道36號 23302516
新興街氣象臺路33號 23354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