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生意起爭執糾集數同夥槍殺同行
一男子做生意時與人發生爭執,竟一怒開槍將被害人打死,近日,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北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嫌疑人常某,35歲,天津市人,曾被數次判刑,2005年1月被釋放。
檢察機關經審查明,今年6月29日晚6時許,常某與被害人陳某約定來到北辰區一烤鴨店,商談收購某建築工地廢鐵生意,其間產生爭執。對陳某不滿的常某隨後來到烤鴨店外,帶領事先糾集的張某(均另案處理)等人,持槍、砍刀返回飯店內,由常某、張某持槍將陳某頭部、腿部打傷,致其死亡。警方於近日將常某抓獲。經鑑定,陳某系他人用霰彈槍擊中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檢察機關認爲,常某爲報復泄憤,持槍擊中陳某頭部,導致其顱腦損傷死亡,其行爲涉嫌故意殺人罪。
因承包起矛盾開槍射殺村委會委員
一男子因經濟問題與本村村委會委員發生矛盾,後開槍將其殺死。近日,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北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嫌疑人張某,43歲,天津市人。檢察機關經審查明,今年6月15日,張某因承建本村廁所,涉及經濟利益問題與村支部及村委會委員趙某發生矛盾,產生殺人動機。
當晚6時許,張某攜帶私藏單管獵槍來到趙某家中,再次與趙某發生爭吵後,張某持槍射擊趙某,擊中趙某頭頸部,導致其顱腦損傷合併失血性休克當場死亡。8月14日,張某被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爲,嫌疑人張某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有殺人的行爲,其行爲涉嫌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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