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8月30日報道的《快速出警20分鐘高速路上解救人質》一案,經薊縣警方連日調查已水落石出。劫持嫌疑人爲天津“生生汽車運輸公司”僱傭人員,被劫持者爲河北省興隆縣個體運輸戶李某某僱傭的司機及跟車人員,起因是公司誤追購車欠貸而引發的一場鬧劇。
經瞭解,2003年間,河北省興隆縣李某某通過河北省承德“四環汽貿公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自北京“生生汽車運輸公司”購得一部“紅巖”大貨車,當時首付13萬餘元,每月通過“生生汽車運輸公司”提供的牡丹卡存入還貸款8000元,還款期限爲24個月,並預交了14000餘元的還貸保證金,言明最後可衝抵還款。
其間,李某某均按月如數還款,今年1月份是李某某第23個月的還款期限,李某某按與承德“四環汽貿公司”的約定,僅往牡丹卡中存入2000元,加上抵押的保證金,貨款已全部給清。但北京“生生汽車運輸公司”因牡丹卡存入但現金不足8000元而無法提取,該公司人員遂打電話給李某某催要。經李某某解釋,來電人員表示找承德方面聯繫。後知曉此情節的公司人員變換,李某某仍在公司欠貸的“黑名單”之內。於是就發生了26日劫車追貸一事,經查天津“生生汽車運輸公司”介入追貸爲“生生汽車運輸公司”上海總部委託。調查中承德方面證實李某某已還款完畢。
另據掌握,案發次日天津“生生汽車運輸公司”已主動將被劫走的大貨車交到刑偵支隊九大隊,並同意隨後返還給李某某。現薊縣警方在調查之後,對此刑事案件已做撤案處理,5名先期刑事拘留的參與人員已以非法拘禁爲由轉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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