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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關於商賬追收師培訓並頒發證書一事成爲媒體關注焦點。承擔開發這項培訓業務的中介機構的負責人表示,商賬追收師培訓出臺意味着這一行業有了規範的開始。而引人注目的是,北京工商部門就此明確表態,目前不會給討債公司、討債人註冊辦照;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也聲稱,討債人還不是國家承認的職業。
一方面是國家的明令禁止,另一方面是民間的激流暗涌,這樣的局面其實由來已久。有媒體報道,職業討債人應運而生已經20餘年,而據有關專家估計,未來十年內將有80萬人從事這一利潤豐厚的行業。
討債公司的出現反映了諸多社會問題。比如那些被拖欠債務不找法院而找討債公司的企業,明顯欠缺法律意識;而制裁那些經過法院判決仍欠債不還的企業,涉及到司法機關執法能力問題……民間討債公司越是買賣興隆,就越說明我們的社會規範出現了問題。
當然,即使有再多存在的理由,國家的長期禁止也依然有理可循,因爲該行業的隱憂實在是顯而易見。就拿“追收師”的追賬方式來說,承擔開發這項培訓業務的中介機構的負責人表示,經過培訓後的商賬追收師將按照嚴格的作業流程,先是電話催賬,再用信函,之後是上門拜訪,如果都不成功再採取法律手段,也就是說,用“合法手段”追討債務應是必須遵守的準則。問題是,很多債主已經訴諸法律並得到公正判決,但是欠債的就是不還,法律面臨“執行難”,難道“商賬追收師”用合法手段去討債就能立竿見影?由此,我們就不難理解,爲什麼人們對討債公司會有“手段非法”甚至被黑勢力插手的擔心了。
所以,對待“商賬追收師”這行當應慎之又慎,決不是說兩句冠冕堂皇的話,辦幾天培訓就能令其名正言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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