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件:遭遇性騷擾女子被辭退
前不久,婦聯權益部接到一起有關於男上司對女下屬進行性騷擾的投訴。來投訴的年輕女子稱,騷擾她的男上司在遭她拒絕後,將其辭退。
7月28日上午,小萍(化名)來到婦聯權益部信訪接待室,哭訴了自己的遭遇。小萍說,她被公司辭退了。公司的理由是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導致工作出現失誤,不再適合繼續在公司工作。小萍認爲自己被辭退和幾個月前拒絕上司的一個無理要求有關。小萍說:“我沒有什麼精神病,發生那件事(指上司對其性騷擾之事)前,我表現一直很好,從來不出錯。那件事對我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導致我精神壓力很大。我把上司對我性騷擾的事說了出去,他(指上司)是爲了報復才這麼做的。”
前不久,本市婦聯權益部接到一位年輕女子關於性騷擾事件的投訴。在這起讓人困擾的事件中,該女子稱遭受到男上司的性騷擾,她因此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據瞭解,2005年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這是我國法律首次明確對性騷擾說“不”。目前,性騷擾事件多發生在工作場所,少部分發生在公共場合或者私人場合。職場性騷擾又大多發生於上下級之間,建立在權力地位不平等的基礎上。而且,由於種種原因,性騷擾的事件在取證方面很難。那麼,性騷擾如何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婦女的權益如何才能得到更好的維護呢?
投訴自述:事發後,他反咬我一口
我2000年畢業後進入這家公司工作。最初,我在前臺當接待員,後來由於表現出色被調到辦公室工作,每天負責公司上層領導的往來文件。今年3月份的一天,爲了趕一份重要的文件,我加班到深夜11點多。當時,副總(被小萍投訴,對其進行性騷擾的副總經理)爲了等這份文件也沒有下班。文件完成後,副總提出送我回家,因爲平時在公司副總爲人和善,對下屬都非常好。我也聽說,以前有同事下班晚了,副總都會送他們一段。所以,我欣然接受了副總的好意。一路上,我們有說有笑的,我誇副總一點兒都沒有老總的架子。他笑着對我說,以後下班晚了就給他打電話,他可以送我回家。
就這樣,我遇到加班晚了就會給副總打電話,副總也是非常樂意地開車送我回家。但沒想到時間長了,他會對我有非分之想。今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加班時正趕上副總也沒走,他就像平常一樣送我回家。路上,他突然握住我的左手,說他喜歡我。我沒想到會這樣,緊張得不知道該怎麼辦。等我腦子反應過來後,一把將手抽了出來。我不記得自己當時說了什麼難聽的話,只記得他的臉色很難看。車開到我家樓下後,我迅速地從車裏跳了出來,回到家,我委屈地大哭。那一夜我都沒睡,害怕自己拒絕了副總,不知道明天他會怎樣對我。思來想去,我決定明天去找他好好談談,告訴他自己是個正派女孩,不做有婦之夫的情人。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地來到公司等副總,走進他的辦公室,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並說:“如果您再對我這樣的話,我就會把這件事告訴總經理,讓他來主持公道。”其實我就這麼一說,只想嚇唬嚇唬他,讓他以後別對我那樣了,但沒想到他信以爲真了,擔心我去總經理處告狀。後來,他找到總經理反咬一口,說我想勾引他。後來,總經理私下找我談話,問我到底怎麼回事。我將事情經過說了一遍,總經理聽後沒說什麼。
事後,我害怕副總繼續污衊我,我就把這事的事實告訴了公司裏跟我關係不錯的兩個姐妹,沒想到她倆又告訴了其他同事。就這樣,公司裏很快就傳得沸沸揚揚。6月7日,我就被公司辭退了。
記者調查:辦公室負責人辭退她給了工資補償
隨後,記者找到小萍所在的公司,在表明記者身份後,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對記者說:“這件事比較複雜,不是一句兩句話能說清楚的,目前這事我們還在處理,結果並沒有出來,另外,我們不希望媒體介入。”
當記者問及辭退小萍的理由時,辦公室負責人說:“我們辭退員工需要向你解釋嗎?她(指小萍)表現好我們能辭她嗎?”“那您所指的這個表現是什麼?”記者追問。“她精神不好不能上班,辭退她我們是給了工資補償的。”
公司女同事:小萍人好表現也不錯
小萍公司的一位女同事告訴記者:“整件事我也是聽小萍說的,她說副總對她行爲不檢,其他的我也不清楚。”
“那小萍平時在公司表現怎麼樣?”記者問。
“挺好的,她總是早來晚歸的,對同事熱情大方,平時我沒時間去吃午飯,她就幫我買。”
“聽說公司辭退她是因她有精神病,是嗎?”“這個我不清楚,但小萍怎麼會有精神病呢,她人很好的,只是出了那事兒以後,她開始變得有些精神恍惚,以前她從不這樣。”
當事副總:她有證據可以告我
小萍的女同事向記者提供了副總的手機號。記者撥過去,副總接了電話。
記者提出面談,但被拒絕了:“有什麼事就電話說吧,我很忙。”
“對小萍投訴的性騷擾的事兒,你能談談嗎?”
“事情既然都這樣了,我也不想說什麼,現在只是她單方面地說我對她進行性騷擾了,但證據呢?她爲什麼不拿出證據來?她要有證據可以去告我。我沒有對她進行性騷擾,是她向我表現得過於熱情。”
說罷,副總以要會客爲由將電話掛了。
離職男主管:只是感情誤會而已
對於小萍被性騷擾一事,一位剛從該公司離職的主管汪先生對記者說:“我和副總關係不錯,他不是那種見了女人就起色心的男人,其實這事要怪也得怪小萍自己,誰讓她沒事總找副總送她的。她太熱情、太開朗了,副總誤以爲小萍對自己有好感。這事兒,男人嘛,誰遇到都會想想的,對吧?其實小萍長得很一般,不是她自己表錯意,副總哪能看上她呀!”汪先生表示,這件事不能和性騷擾扯到一起,只是一個感情誤會而已。
專家觀點:性騷擾取證難相關法規要細
在記者的採訪中,大多女性表示有過被性騷擾的經歷,但礙於情面隱忍不發。同時,她們也表示,這種隱忍肯定會讓性騷擾實施者得寸進尺。
婦聯權益部劉部長告訴記者,性騷擾是近年來經常被提起的問題,但在認定和操作上還有一定的難度,還需要在司法上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因爲性騷擾多半發生在兩個人獨處的環境中,小萍遇到的這種情況,即使當時報告了警方,也很難取證。如今取證難是認定性騷擾事件的最大問題。
天關律師事務所李憲凱律師認爲,法律對於性騷擾光有原則性規定是遠遠不夠的,什麼樣的行爲屬於性騷擾?性騷擾的救濟方式有哪些?婦女如何證明自己受到性騷擾?以及怎樣遠離性騷擾的傷害等等。不解決這些問題,婦女的權益就得不到真正的保護。
深感受傷女子要起訴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小萍的情緒激動,她說自己原本開朗又活潑,經過這件事後,她變得沉默、抑鬱,常做噩夢。說到自己現在的處境,小萍說了一句讓記者深感意外的話:“早知道會是這樣的結果,當初我還不如依了他,那樣我也就不會被辭退了。現在公司裏風言風語地傳開了,有人說我並非遭遇了性騷擾,而是我勾引上司不成反咬一口。這話讓我難受極了,我死的心都有。但我死了就更加說不清楚了。我不能讓他逍遙法外,不能讓其他姐妹再受到他的傷害。我要揭發他,我要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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