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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活動中,全市共處罰1500餘人,暫扣自行車400餘輛,大多數違法者的法律意識都很淡薄。
記者在處罰現場的採訪中,也明顯體會到被處罰者法律意識模糊和無視自身安全的問題。在南京路與衛津路交口,記者對一些騎車人進行了隨機採訪。有些人覺得類似搶紅燈、騎車帶人、逆行的行爲並不十分危險。一位接受處罰的徐女士始終認爲自己搶紅燈的行爲並不算違法。經過初步統計,在昨天處罰的人羣中有70%都認爲自己的行爲夠不上違法,同時接近90%的人也不覺得自己的行爲會帶來危險後果。
談到對非機動車和行人違法進行治理的難度時,交警南開支隊南馬路大隊的崔教導表示,首先由於騎車人想不到違法行爲存在的安全隱患,所以勸說教育起來很難,甚至有的人認爲交警執法是多餘的;其次,部分違法者存在從衆的僥倖心理,認爲不會被處罰;第三,很多人習慣地認爲非機動車不會影響交通;第四,由於非機動車不涉及年檢、暫扣駕駛證等問題,所以管理和制約更有難度。
新聞鏈接:非機動車行駛規定
在2005年9月頒佈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中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指揮並注意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不得搶行、逆行。停車不得壓越停車線,轉彎時應當伸手示意,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推行或者按照規定方式通行。第四十二條規定:成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可以附載一名不滿十二週歲的兒童,行經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或者陡坡等危險路段時應當下車推行。
處罰騎車違法見聞:多數服從處罰少數被扣車輛
昨天是本市交管局對非機動車和行人各類交通違法行爲開展專項治理的第一天,記者隨同市交管局有關部門在交通高峯時段趕到部分路口,目擊了交警處罰違法非機動車輛的全過程。
時間 7:21
地點 西康路與貴州路交口
記者趕到該路口時,非機動車正在明顯增多,一名外地中年男子騎着電動自行車沿西康路向佟樓方向行駛,車後大模大樣地坐着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執勤的交警在發現後立即上前將該車攔下。兩人自稱是從湖北來天津打工的,因爲其中一人的自行車壞了才騎車帶人的。交警對他們進行了教育後,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以20元的罰款。
其後,又有一名四十來歲的男子馱着孩子出現在西康路機動車道上,交警遠遠地向騎車人示意停車。滿臉無奈的男子李某趕忙下車向交警解釋,因爲怕孩子上學遲到才走了機動車道。李某的孩子今年11歲,在自行車馱帶允許範圍內,但李某在機動車道行駛的行爲違法。雖然有些不情願,但李某在接受了處罰後,便規規矩矩地回到了非機動車道行駛。
據統計,從7:21至7:36的短短15分鐘內,在西康路與貴州路路口執勤的交警就依法處罰了17人,暫扣非機動車13輛。
時間 8:15
地點 南京路與衛津路交口
就在交通早高峯最繁忙的時候,記者與交管局有關部門的監督人員在海光寺大路口注意到,一名20多歲的男青年騎車馱帶一女子從南門外大街方向駛來。此時,路口的交通信號燈剛剛變成紅燈,那名男子急忙加快速度,打算闖行通過。路口執勤交警馬上示意他停車,沒想到他卻加快車速,並躲避交警。執勤交警快步趕上,用身體擋在他們的車前。男青年見勢不妙趕忙剎閘,但車前輪還是撞到了交警的腿上,馱帶的女青年也差點摔倒。更出乎意料的是,被攔住的男青年一張口就強言:“你幹嘛攔我,不攔我早就過去了!”交警當即向他講明,他不但騎車違法闖紅燈,而且馱帶成年人也是嚴重的違法行爲。因爲不願接受處罰,最終交警暫扣了他們的自行車。隨後記者上前採訪,那名自稱姓王的男青年坦言:“原來沒覺得這是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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