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爲侵犯自己名譽權,北京賽波特如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將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告上法庭。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賽波特如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稱,浙江廣播電視集團下屬2套“錢江都市頻道”《新聞007》欄目,於2006年7月24日、25日分別播出了題爲《揭開“如煙”戒菸的謊言》的新聞節目。隨後,浙江廣播電視集團下屬廣播電臺《浙江第一線》欄目,於2006年8月2、3、4、9日分別作出與“錢江都市頻道”《新聞007》欄目基本相同的廣播報道。
北京賽波特如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認爲,浙江廣播電視集團下屬電視、廣播中做新聞報道時,對“如煙”產品瞭解甚少,未就產品向本公司做詳細調查,也未得到國家相關權威部門對該產品明確作出違法的認定,僅憑社會個別人士對產品不準確的觀點,就先入爲主地在節目中,將“如煙”產品定性爲“謊言、有毒、廣告違法”。據此認爲,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的報道嚴重失實,對自己名譽帶來負面影響,同時直接造成經濟利益受損。現請求判令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立即停止名譽侵害,賠償1萬元經濟損失等請求。
現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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