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一名自稱是《人民日報》及《維權時報》記者的男子要求采訪東莞某鄉鎮企業,並提出安排食宿等要求。該單位經過核實得知此男子已於去年10月被《人民日報》社屬下《大地》雜志社開除。
騙子萬發在派出所簽字畫押。
此人已被報社開除仍持假證四處行騙,被東莞警方拘留7日
近日,東莞市警方抓獲一名假冒《人民日報》、《維權時報》記者的男子萬發,其因招搖撞騙行為被依法處以治安拘留7天。
8月30日下午3時許,東莞新城派出所接到市民報案稱:8月28日上午,一名自稱是《人民日報》及《維權時報》記者的男子萬發(55歲,湖北省人)聯系市某單位,要求了解東莞某鎮一企業的情況,並且要求該單位為其安排住宿、用餐等事宜。該單位對此人產生懷疑,立即與《人民日報》社取得聯系,證實萬發早已被開除,隨即報了案。
接報後,警方立即將萬發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同時向《人民日報》、《維權時報》社發函查證。經查證實萬發已於去年10月被《人民日報》社屬下《大地》雜志社開除。而且報社近期已接獲多次群眾投訴,稱萬發在東莞等地打著《人民日報》記者的旗號,要求當地政府部門安排在高級酒店食宿,非法侵佔政府資源,敲詐勒索企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人民日報》社要求東莞公安機關依法對萬發進行嚴懲,以維護《人民日報》記者的聲譽不受侵害。同時,警方也查明《維權時報》根本就沒有萬發此人,萬發以《維權時報》社人員身份開展工作屬非法行為。
公安機關還查實,萬發曾於8月初以同樣的手法,持假冒的《人民日報》記者證和與東莞市某領導的『合照』,到市某政法機關乾擾執法部門的正常工作,後因其撞騙未果,在事情敗露前逃遁。
在派出所萬發對其招搖撞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交待其所持的《人民日報》、《維權時報》記者證均為偽造。目前,公安機關已對萬發處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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