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機林清旗出庭受審
資料圖:“瘋狂”的帕薩特在撞擊雕塑後終於停了下來
2·25東風廣場特大車禍肇事司機林清旗,近日,他向省高院提起上訴,他認爲,一審法院對他量刑過重,請求省高院依法對他從輕處罰。
昆明中院一審判決時認爲,林清旗控制轎車作爲危險工具,製造了“2·25”特大車禍,導致4人死亡22人受傷、該車及部分公共交通設施受損的嚴重後果,構成昆明市檢察院指控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應判處死刑。但鑑於其作案時患有精神疾病,故依法酌情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宣判後,昆明市檢察院沒有提起抗訴。各受害人追討賠償的附帶民事訴訟,因其訴訟對象之一昆明市政協存在主體資格的確定問題,目前還在等待省高院裁定。
就在大家都以爲此案子暫告一段落的時候,林清旗於近日向省高院提起上訴。他主要認爲一審法院量刑過重。目前,省高院已經受理了本案。
據瞭解,刑事被告人提起上訴,一般都不會被加重刑罰,但二審法院如果發現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或者適用法律錯誤,可以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進行重審,案件一旦發回重審,就意味着又回到一審程序,這個時候,就不存在上訴不加刑的說法,刑事被告人還是可能面臨加重或減輕刑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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