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提審時,有人把我銬在牆上。警察對我講他們幾個人都承認了,不相信的話可以把他們的口供拿給我看。我就表示要看口供,誰知那個警察就衝過來打我嘴巴,打得相當重。我在牆上大概被銬了兩個多小時後,這個警察拿了一份口供給我看,並用手把上面和下面蒙着。我因爲連續幾天沒睡覺,精神實在支持不住,再加上心裏害怕,不知道怎麼回事就開始瞎編,說是我們乾的。我講的大概跟現場情況不符合,審我的人就開始提示我,我就根據他的提示一步步編了事情經過。
10月26日晚上(年份爲2005年,下同——記者注),我又從含山縣看守所被帶到巢湖。這一次他們連續審了我4天4夜,沒讓睡覺。其中有一天,我從早上被銬在牆上站着,一直站到晚上,兩條腿都站腫了,跟他們講也沒人理睬我。
——張峯
有人把我帶到審訊室,銬在椅子上,開始審問我,一直審了一天,中間換了幾批人,我始終堅持講我沒幹。第二次提審,我還是沒承認,磨了一天,到了晚上,一名警察跟我說要再不承認就把我廢掉,然後就把我銬在門後面,罰我跪着,並說你什麼時候把事情講清楚什麼時候站起來。我就這樣在地上跪了1個多小時後,實在受不住了,就開始胡編。他說我講的不對,並說你跪着再想想,想起來了再站起來。
從11月2日開始,一直審到7日,他們都沒讓我睡覺。我被他們用兩個手銬銬在鐵柵欄上,他們叫我趕快承認,否則就把我家裏人都逮起來。
——張虎
他們跟我說,我家裏人都承認了,我根本不相信。就這樣,他們一連審了我好幾天都不讓睡覺,最後我實在支持不住了,就開始胡編。這時就有人提示我,還有人畫圖給我看。11月的一次,也是連續五六天不讓睡覺,在審訊過程中不斷有人嚇唬我,還講要找人打我,把我打成殘廢。
——焦華
我第一次被帶到審訊室就被銬在牆上,一直站到第二天早上。開始審訊時,一個自稱姓王的走到我跟前,用拳頭使勁往我胸口打,非常痛。還有一個自稱姓項的把皮帶拿出來,在桌子上打得啪啪響,並說再不招就打我。
審訊時他們還跟我講,有一個案子裏面的人態度好,承認得快,他們公安局就到法院去講情,結果那個人判得很輕。由於我很害怕,就承認是我乾的,並胡編了過程。公安人員不斷地提示,我就根據他們的提示講。後來,他們又重新做了一份筆錄,讓我簽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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