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這次換屆選舉分哪幾個階段進行?
左明:這次換屆選舉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選民登記階段。從9月25日至10月20日,全市各區縣、鄉鎮選民分別在各自選區進行選民登記。各區縣、鄉鎮選舉委員會於選舉日的二十日(10月26日)以前張榜公佈選民名單,頒發選民證。
二、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階段。10月27日至10月31日,各選區提名推薦本選區的代表候選人。代表候選人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推薦,選民10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選舉委員會將各方面提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名單彙總後,於選舉日的十五日(10月31日)以前張榜公佈。
三、討論協商和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階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選區選民小組對本選區代表候選人名單進行反覆討論和協商。選舉委員會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對正式代表候選人不能形成較爲一致意見的,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于選舉日的五日(11月10日)以前張榜公佈。
四、投票選舉階段。11月11日至14日,各選區組織正式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回答選民的問題。11月15日至11月19日爲全市投票選舉時間。各選區按照本區縣人大常委會確定的具體投票時間,組織選民進行投票選舉。投票結束後,選舉委員會確定選舉結果是否有效,張榜公佈當選代表名單及當選票數。
五、召開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按照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本市區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完成後的2個月內,即2007年1月20日以前,先後召開新一屆鄉鎮、區縣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分別選舉產生新一屆本級國家機關組成人員。至此,本市區縣、鄉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全部完成。
記者:這次換屆選舉應注意哪些問題?
左明:這次換屆選舉應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選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選舉代表行使當家作主、管理國家事務的民主權利。要積極動員和組織選民依法參加選舉活動,切實尊重和保障選民的選舉權利。在選舉時,選民和代表有權聯名提出候選人,有權瞭解候選人的情況,有權選擇自己信賴的人當人大代表或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各級選舉工作機構和選舉工作人員,要充分尊重選民和代表的意願,保障他們依法享有的民主權利。
第二,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在換屆選舉中,充分發揚民主與嚴格依法辦事是相輔相成的,發揚民主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嚴格依法辦事是換屆選舉取得成功的法制保障。換屆選舉是一項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強的工作,必須一絲不苟嚴格依法進行,不得有半點疏忽。各級選舉工作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做好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絕不能繞開法律,簡單從事。要加強工作檢查,認真處理羣衆對選舉工作的來信來訪。
第三,要注重代表素質。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肩負着代表人民參與行使國家權力的重要職責。代表素質如何,關係到國家權力機關能否有效行使職權、發揮作用。隨着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強,人民羣衆對人大代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換屆選舉中,要按照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密切聯繫羣衆,努力爲人民服務,具有一定的議政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的要求,依法推薦和確定代表候選人,保證代表的政治素質。
第四,要切實防止和及時處理選舉中的違法行爲。在這次換屆選舉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和及時處理干擾、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爲,嚴禁賄選,嚴防家族、宗教勢力干預和操縱選舉,嚴懲黑惡勢力干擾破壞選舉。各級人大常委會、選舉工作機構以及公、檢、法等機關和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防範和有力打擊破壞選舉的行爲,保證選舉的真實性、公正性和權威性,保障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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