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也存在一些影響社會和諧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生產力大大發展了,但我們也遇到了一些社會轉型時期所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問題,其中包括貧富差別問題。它產生了“不公平”的社會心理,不和諧的社會因素。其實,自古以來“公平”問題就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熱點話題。
“平均主義”中的“公平”
大凡有人羣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都會產生公平問題。“公平”通常被認爲是“同等”、“一樣、”“平均”,也許“平均”最能表達大多數人對“公平”的理解。在傳統的中國文化中,人們談論“公平”時卻比較多地使用了“平均”,特別是“均”字。中國的孔聖人就有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哲理。揭竿而起的農民起義者,提出的口號是“均貧富,等貴賤”;中國近代民族資產階級革命的口號也是“平均地權”。
其實在人類社會文明史上,“平均”或“平均主義”只是作爲一種社會心理和社會理念存在,在事實上從來沒有實現過。有人根據邏輯推斷,認爲絕對的平均、平等只是在人類原始公社共產制的時期纔可能存在,而那時環境十分惡劣,財富少得可憐,不得已而實行原始的平均主義,平均主義是和原始時期極低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的,以後平均的模式就再也建立不起來了。現代社會人們逐步意識到絕對的“平均”是無法實現的,用“平均”這樣一個等量均等的概念來表示“公平”,既不實際,也不適宜。
“效率”中的“公平”
建國後的一段時間裏,我們也有過“平均主義”的理念,有過一些實行“平均”的做法和教訓,最典型的是20世紀50年代人民公社期間的“一平二調”、“吃公共食堂”等,以後人們簡稱其爲“大鍋飯”。這些做法否認了人與人的差別,強調了集體利益,用簡單的平均分配方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種生產關係的超前變革,扼殺了人們的勞動積極性,破壞了生產力的發展,既沒有事實上的平均,也沒有實現“公平”。直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我們決定把發展生產力放在首位,才徹底打破“大鍋飯”模式,取消“平均主義”,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發展生產,富裕人民,提高國力。
中國的改革開放是從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始的。政策切實貫徹了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分配原則,充分調動了人們的積極性和熱情。以後我們進一步明確提出了允許一部分人通過勞動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最後達到共同富裕的政策,進一步確認了按勞分配,承認差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顯然這是一個把階段性目標和最終目標相結合的致富方針。要縮短這個過程,必須調動人們的勞動積極性,取消“大鍋飯”,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
現實情況是,20多年來一部分人確實富裕了,多數人的溫飽問題已經解決,大部分人達到了小康水平,然而還有少數人仍處於貧困狀態。無論如何,社會上出現了貧富差別,而且這種差別還有加大的趨勢。這對於有着傳統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文化心理狀態的中國人來說,會產生一種相對剝奪感。一些人想問題首先不是從自我生活水平和狀態的今昔比較,從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富裕中,找到安慰和滿足,而是從貧富差別中感到困惑和不公。再加上改革以來社會的分配體制還沒有理順,一些單位和地區自行其是,分配製度五花八門,比較混亂,也有少數人並非靠勞動致富,就更加重了人們的不“公平”感。
如何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人們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一些人主張犧牲“效率”要“公平”,他們說不能搞兩極分化,貧富懸殊,有的人揮金如土,有的人連基本的生活還沒有保證,這太懸殊了。如果要在“富而不均”和“寡而均”兩者之間加以選擇的話,我們寧願要後者。另一些人反對這種意見,主張在“效率”優先中兼顧“公平”。他們認爲,在社會的不同發展階段上,對“公平”有不同的解釋和理解,比如在今天大多數人認爲“按勞取酬”是公平的,換句話說,今天再搞簡單的“大鍋飯”,對少數懶漢可能是“公平”的,對大多數辛勤勞動的人則不公平。在“患寡”和“患不均”中現在主要還應“患寡”,擔心財物少而不夠分。在財物少,甚至到無財可分的情況下,討論“公平”是沒有意義的。就像給衆人分一張烙餅,只有儘量把那張烙餅烙大後,才能考慮每個人分多分少的問題。在那張大餅僅夠每人分一口,實際上誰也吃不飽的情況下,談論均與不均的問題,只是再把人們拉回到原始的低質量、低層次的均等狀態,不是今天人們要追求的公平。今天我們是要引導人們走向共同富裕,而不是把人們帶回到以往的平均貧窮模式之中。
任何一個社會,“公平”的標準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從社會分配的角度說,任何一種分配製度的客觀存在都取決於社會大多數成員對於它的合理性認同。在當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下,我們國家至少有四種分配製度。第一,“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第二,“按貢獻分配”,它是“按勞分配”的另一個尺度,貢獻越大分配越多。第三,“按財產分配”,諸如銀行存款得利息,投資買股票有紅利等。財產越多得利越多。第四,“按需分配”,諸如在失業、退離休、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障制度中規定的分配。這四種分配製度在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特別需要指出的無論哪一種分配製度都與平均主義無關。“按勞分配”、“按貢獻分配”、“按財產分配”都是不均的,就是“按需分配”也是不均的,也有因需多需少不同而產生的分配上的差別。換句話說,現存的各種分配製度無論其合理性程度如何,都不是平均的,都與平均主義無關。黑格爾有句名言:“凡是現實的都是合理的”。我們可以把它改說爲凡是現實的都是有其存在根據的。
“正義”中的“公平”
今天我們要追求“正義”中的“公平”。它不是“平均主義”中的“公平”,也不等同於“效率”中的“公平”。中央要求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其中公平和正義是聯結在一起的。追求正義中的公平,是未來的公平理念和發展方向。正如胡錦濤總書記指出的:“一切爲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最鮮明的政治立場。要牢牢把握和堅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實把人民羣衆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爲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奠定堅實的羣衆基礎、提供強大的奮進力量。”
實現“正義”中的“公平”是當前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目標和任務。要實現這個目標,完成這個任務,以下方面是十分重要的。
1、牢牢把握和堅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實把人民羣衆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要牢牢記住改革開放的根本目標是要使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起來,這是由中國共產黨的性質決定的,是由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方向決定的。失去了這個目標就失去了改革開放的大方向,就沒有正義中的公平。爲此,我們在肯定改革開放的巨大成果的同時,要正視我們面對的各種矛盾和問題,諸如貧富差別拉大問題,以及由此而生的社會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等。要制定相關政策,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逐步解決這些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堅持效率公平兼顧的原則,加大實現社會公平的力度和速度。必須進一步調動人們的勞動積極性和熱情,繼續加快生產力發展,積累更多的財富,這樣才能建立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如果說以往我們是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今天我們則是在繼續堅持效率的同時,更多地思考公平,更多地用力解決公平方面存在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有些單位搞“減員增效”。從微觀上說,一個單位實行精兵簡政,人盡其才,物盡其用,減員確實能增效,實現改革的目標。但作爲一個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必須心中裝有廣大人民羣衆,要有企業員工共同致富的目標和胸懷,要有多數人受益的責任心和觀念,只有這樣才能首先想到如何把“蛋糕”作大,而不是對富餘人員一減了之。
3、創造使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的機會。從正義的角度說,結果的公平重要,機會的公平更重要。一些人之所以有怨氣,發牢騷,是認爲社會沒有提供平等的機會,公平競爭。《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形成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就是要“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現實階段,建立公平的社會機制,首先是要最大限度地實現機會平等,使人們有平等的機會接受教育、勞動就業、參與競爭、發財致富、享受社會福利、參與社會生活等。從社會心理上說,有平等的機會是比有平等的結果更爲重要的。
4、調節利益分配機制。要高度重視和維護人民羣衆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建立健全社會利益協調機制。發達國家採取的“抑富扶貧”、避免過度的兩極分化政策和辦法的理論依據是:一個以“中產階級”爲主體的社會是普遍的“小康社會”,是貧富差別相對較小的社會,是穩定的社會。儘管中國的國情與西方發達國家有差別,什麼是“中產階級”,是否一定要建成“中產階級”社會,還值得研究和探討,但縮小貧富差別,使大多數(還可說是全體)人民都富裕起來的目標是明確的,無疑的,因此要“抑富扶貧”。比如一些發達國家採用收入累進稅的辦法,收入越高,所繳稅比例越高。使用這種方法的前提是要有個人收入和財產的透明度,爲此我們也採取了諸如銀行存款實名制等方法,但總的來說,力度不夠。除去稅款調節的方法外,還可以用一些其他的辦法“抑富扶貧”,諸如發展社會慈善事業,組織各種對貧困地區和個人捐獻、饋贈活動等,不僅能緩解因貧富差別帶來的社會矛盾,而且能弘揚愛心和社會文明,整合全社會。
5、滿足人民羣衆對社會生活的基本需求,及時解決一些敏感的社會問題。由於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們還不能充分滿足人民羣衆的各種需求。這種資源和需求之間的矛盾觸發了一些新的社會問題:教育亂收費、醫療亂收費、商品房的價格居高不下等。從長遠看,只有經濟與社會高水平發展,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各種需求,解決根本問題。在此之前,社會也應有所作爲,比如制定相應的政策,實施法律法規,修正和制裁那些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伸張與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6、儘快地完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增加社會生活的安全感,建設福利社會。以按需分配爲基本原則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對於今天的社會生活是十分重要的。儘快地完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加大社會保障力度,向廣大人民羣衆提供實實在在的勞動就業、養老、醫療、生育、工傷等方面的社會保障,會大大增加社會生活的安全感和公平感,化解社會矛盾和問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福利社會是實現社會公平的基礎,是使社會全體成員(大多數成員)受益的機制,是社會正義的體現,也能增強人們對社會的信心,增加對社會差別和差異的容忍度,緩解不公平的社會心理。
無論如何,今天我們追求的是“正義”中的“公平”,實現這樣的目標,我們要堅持代表最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基本宗旨。儘管實現“正義”中的“公平”要走很長的路,做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但這是共產黨人的不懈追求。(潘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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