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討薪要賣妻乳房
9月11日下午,沈河區中山路上兩名中年男子的行為,吸引了路人的眼球,一名矮個兒男子手舉一張『廣告』,上面赫然寫著『出賣妻子乳房』幾個大字!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接到讀者電話後,記者趕往事發地點采訪。
男子怪行路人不滿
當天下午3時左右,幾位市民撥打本報熱線電話,稱有兩名中年男子公開叫賣『妻子乳房』。其中一名女讀者情緒激動地告訴記者,她在中山路看到那個男人打著『出賣妻子乳房『的廣告』後,覺得那個男人非常『無恥』。她氣憤地說:『我沒弄白他為什麼要那麼做,那樣做是對她妻子,甚至是對女性的一種侮辱,她有什麼權力叫賣妻子乳房?他這麼做是不是違法的?』當記者趕到三經街與中山路的交叉路口時,果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仍『執著』地舉著一張白紙,上面的大字為『出賣妻子乳房廣告』,而小字的內容又似乎與『出賣乳房』無關。記者問那名男子:『怎麼個出賣法?』沒想到對方所問非所答:『沒有辦法,實在沒錢了,兒子上大學還等著交錢呢!』
賣乳是假討薪是真
記者表明身份後,兩名男子說了實話:『我並不是真想賣老婆的乳房,我就是想吸引別人的注意,幫我們討回打工錢!』原來,二人都是凌源人,他們是為了討要僱主拖欠的工資,纔出此下策。手拿廣告的男子名叫王春奎,他告訴記者,幾個月前,他帶領40多名同鄉在撫順市一個工地乾混凝土活和砌磚活,原來說好人工費總額為30.8萬元,他們工作了幾個月卻只拿到11萬多,剩下的近20萬元始終沒要回來。眼見天氣越來越冷,工地沒有給錢的意思,還要清除施工現場。他們找了很多部門,但是沒能解決問題,迫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們纔采取了『特殊手段』。王春奎告訴記者,賣乳房的事情,妻子根本不知情。他是情急之下纔想到這樣的辦法,吸引別人的注意。
討薪之路不該走偏
近一段時間,被拖欠工資的民工爬塔吊、假跳樓的事件時有發生,一些以自殺相威脅的討薪行為,會被警方處罰,因此一些被欠薪民工又想出了一些花樣引人注意。農民工辛苦勞動卻得不到應有的報酬,這值得同情,但采取過激和違法的行為,卻不值得提倡。記者通過諮詢律師了解到,農民工如果遇到欠薪,可以采取以下幾個方案合法解決,根本不必要采用過激行為。首先,如果是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勞動者勞動工資或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欠工資數字明確無爭議,可以找用人單位的主要領導或工會組織協商解決,也可找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調節解決。其次,如果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生了爭議,保留好證據,然後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第三,如果是勞動糾紛,則可直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第四,如果發生工傷,首先在勞動工傷發生地或用人單位所在的勞動部門認定,然後在設區的市級勞動部門做工傷評殘,最後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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