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報道,審計署11日發佈2006年第5號審計公告,公佈了42個部門單位2005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結果。
這是一份讓中國心情沉重的“黑名單”!在這份史無前例的“問題”“黑名單”上,中央政府42個部委在一組組預算執行的“問題”數字面前公開“亮相”。我認爲,應該是正在悄然啓動的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促成了中國審計事業這次破天荒的突破。在今年6月底李金華向全國人大所作的那次“不點名,少批評”的“變臉”審計報告後,社會油然生出一臉狐疑;特別是河北一審計人員在被審計單位的宴席上豪飲而致猝死的事件發生後,審計部門飽受抨擊,審計形象大爲折損。而國家審計總署這份“黑名單”的公示,無疑給似乎日益加重的社會疑惑突然帶來了一襲明亮的驚喜!或許,一直以來諱莫如深的中央政府的“問題”,就要由此從“內部”走向公開,而一視同仁地平等接受社會與法制“陽光”的洗禮了!誠如是,則將是我國政治文明建設中一次質的飛躍。
國家審計總署在披露“問題部委”的預算執行問題的時候,使用了一系列諸如此類的概念給“問題”定性:一些單位存在歷年“結餘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虛列”外事經費、“自行處置”資產、形成“賬外資金”等等;更爲嚴重的是,有不少部委還存在着“擠佔、挪用、截留財政專項資金,挪用科研專用基金,轉移財政項目資金,未按規定權限批覆基建項目等問題”——概括起來,就是“滯留、藏匿、虛列、擠佔、挪用、截留、轉移”,而涉及天文數字的國家資金資產,跟這些字眼兒糾纏在一起,無論如何都會讓人產生極其負面的聯想。事實上,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這些“問題”,往好聽裏說,是“違規”,往本質上講,在相當程度上就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腐敗!
國家審計總署所審計出來的問題,其嚴重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在“問題部委”的大量“問題”中,國家體育總局挪用彩票資金2787萬元炒股一案尤其令人驚愕。據這份第5號審計公告稱:“國家體育總局2005年集中使用體育彩票公益金預算中,安排“全民健身”項目2.25億元。截至2005年底,國家體育總局實際撥付1.97億元,尚有2814萬元預算未批覆下撥。”這筆鉅額專款爲啥沒有“下撥”呢?撥不出來了!因爲早在2000年2月,就被國家體育總局所屬的體育基金管理中心把其中的2787.4萬元用於股票投資,而且“截至2005年底尚未收回”!
更令人憤慨的是,從1999年至2006年2月,國家體育基金管理中心用本單位5名工作人員的名字,在4家證券公司營業部開立了13個賬戶,進行股票交易,截至2005年底,尚有兩個個人賬戶仍在使用!——國家體育彩票的收入,每一分錢都是國人對國家體育事業奉獻的血汗錢,本應全部用於國家體育事業的發展,可善良的彩民也許永遠也不會想到,它竟然被在收入的源頭上,就讓人拿來當作個人聚斂財富的本錢去使用,這還叫“違規”嗎?這豈止是扭曲了中國體彩的公衆形象,豈止是褻瀆了中國彩民的愛心,它分明就是一種肆意踐踏國家刑律的犯罪行爲!難怪前幾年陝西體彩管理中心會發生那種聳人聽聞的腐敗串案,端的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國家民政部的“問題”案例同樣發人深省。據該被告記錄,截至2005年末,民政部支付救災物資購置費7.49億元,但在將上述費用列支後,記賬人員記賬時漏記資產賬7.49億元;2004年11月,民政部未報經國管局批准,自行處置所屬無錫培訓中心土地等資產,並將已收到的1809萬元土地轉讓款存入部機關服務局開設的銀行賬戶,並從中支出14.34萬元。還有更可怕的,福彩中心於1996年5月存入某財務公司一年期定期存款5000萬元,但因該公司未如期兌付存款本息,且已進入破產清算,上述存款本息面臨損失風險;1993年5月,福彩中心向海南省某公司投資500萬元。目前,因福彩中心與該公司的聯繫已中斷,不掌握該公司經營情況,500萬元投資面臨損失風險。
民政部出現的讓人啼笑皆非的“漏記”,雖是資金管理中的低級錯誤,但這一低級錯誤,卻典型地反映出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財務管理混亂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自行處置資產,囤積賬外資金,說明一些政府部門對國有資產的異化手段已經到了登峯造極的程度;而鉅額國家資金在政企曖昧關係中被逼入“風險”絕境的背後,又隱藏了多少令人髮指的罪惡?這福彩案跟上述國家體育總局的體彩案相比,雖然“殊途”,但性質同樣惡劣。不僅因爲福彩的用項特殊——必須用於殘疾人的福利事業,而且那5000多萬元的福彩“投向”跟體育總局用於炒股一樣,也是一種“賭博”性質。即使某個人在其背後不存在不可告人的“交易”,從部門的角度看,它也是一種赤裸裸的腐敗行爲。
可嘆!單單依靠審計的利劍,恐怕永遠劈不開積重難返的重重黑幕;僅僅指望審計的鐵腕,恐怕永遠只能掀起那深不可測的冰山一角!
國家審計總署所公佈的其他部委的“問題”同樣令人瞠目。如教育部,2002年5月至2005年6月,其所屬“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集中各考點上交的考試費2.34億元,已上繳財政專戶1.86億元,應繳未繳4771.45萬元。人們有理由懷疑,把這麼多錢“貓膩”起來意欲何爲?教育亂收費多少年來屢禁不止,莫非就是因爲教育部“率先垂範”?你能“應繳未繳”,我就不能“禁收強收”?只許你教育部“放火”,就不許我大中小學“點燈”?再如國資委,1998至2005年,其所屬5家單位挪用國家建設資金共960.73萬元,竟然主要用於發放職工獎金福利和外聘人員工資!國資委——“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就是這樣用“政府部門化,部門集團化,集團利益化”的方式來管理國家資產的嗎?這一案例或多或少地詮釋了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的癥結或根源所在。
還有發改委被羅列的十三項資金違規“問題”;安監總局違規收費452.57萬擠佔專項經費買房;國土部部屬單位多報預算5454.35萬元,私存小金庫;信息產業部截留辦公用房租金收入1.42億元;國家林業局轉移賬外資金252.34萬元;交通部部屬北京交通委虛列支出滯留3億資金……無論是“油水衙門”還是“清水衙門”,幾乎無一倖免“問題”之污,而且數額驚人。唉!不說了吧。政府的公信力是什麼?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源頭啊!中央政府那麼多部門都不能做到潔身自好,公信力何存?如此,地方政府必然變本加厲地效尤,政府和羣衆的積怨必然愈深,和諧社會何期?
不管怎樣,國家審計總署的這次“大點名”,還是讓這個有着複雜期冀的社會感受到了國家正本清源的決心。有人不喜歡用“風暴”來描述審計,其實,在中國有很多問題靠和風細雨是無濟於事的,在體制和法制尚待完善的背景下,“風暴”雷霆確實可以對一些惡疾的暴發性擴張蔓延起到明顯的遏制作用。今年6月27日,李金華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審計報告中,沒有對違規單位點名並公開其違規事實而受到強烈質疑,有人說這是審計工作“迴歸理性”、“迴歸常態”。現在國家審計署不是“大點名”了嗎?也沒見哪兒傷了“理性”的毫毛嘛,再者,有“問題”就該曝光,這跟“理性”與否也扯不上什麼干係!如果說“常態”,這樣將有關信息公開化、透明化,不也是“常態”的一部分嗎?國家審計總署的行政路徑,對各級審計機構無疑具有標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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