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起草的《上海市生豬產品安全監管辦法》有望在年內頒佈。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引發食物中毒的豬肉有產地頒發的檢疫證明和道口檢查章,卻在終端市場發生了安全事故,暴露出一定的監管漏洞。針對這一問題,本市近期將出臺強制性規範,要求各終端銷售市場對外地供滬的生豬肉實行再次‘瘦肉精’抽檢,避免‘漏網之魚’。”
記者瞭解到,按照規定,所有外地入滬豬肉在進入上海批發市場後,市場方面應進行“瘦肉精”檢測,其檢測比率不能低於5%。與此同時,在年內即將出臺的《上海市生豬產品安全監管辦法》有關規章中,還擬立法推出小包裝“定型”豬肝。今後豬肝就必須按照定型包裝的規定出售,並標上豬肝的生產日期、生產地址和保質期等。市民購買豬肝時一目瞭然,避免不安全的豬肝濫竽充數。豬肝‘定型包裝’後將對生產方問責,如果豬肝出現問題,消費者和政府監管部門可直接找到生產方責任人。”
目前,本地養殖的生豬均由獸醫衛生部門檢驗檢疫合格後才批發上市,同時還接受“飛行”檢查和出場前的抽檢,確保豬肉安全。在近期連續召開的食品安全聯席會議上公佈的本地生豬“瘦肉精”抽檢中,無一例呈陽性,100%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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