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市場上,有着一個巨大的寄生食利階層。毋庸諱言,這個巨大的寄生食利階層普遍有着深厚的權力背景,因爲他們竟然能夠通過“藥品集中採購招標”這種“合法”方式,將藥價擡至出廠價的幾十倍。
9月17日《新京報》報道,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主辦的第二屆“中國健康產業高峯論壇”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人士首次細緻剖析了“藥價虛高”問題:目前藥品銷售80%市場被醫院佔據,而藥企在藥店和醫院執行的卻是雙重價格體系,一些藥品在藥店銷售更接近出廠價,而賣到醫院則包含了流通環節、醫院加成等多種成本。
搜狐網在轉載這則新聞時,將標題改爲“發改委官員指責藥廠對藥店和醫院採用雙重價格”。從原報道中看,這位官員對藥廠有無指責之意,其實是比較難以判斷的。根據表述,其言下之意只是:雙重價格中比較高的那一“重”,實際左右了當前的藥價。客觀說,這確乎是事實,但倒未必就是對藥企的指責或批判。
確實,只要符合相關規定,藥企執行雙重甚至多重價格體系,本身並無可厚非,作爲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藥企當然會儘可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真正值得深思的是:爲什麼雙重價格體系能夠形成?而且是在有關部門較少約束(譬如藥品進入藥店並未實施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等制度)的藥店,藥品價格反倒更接近於其實際價值;而在有關部門管了又管、統了又統、層層把關的醫院,藥品價格反倒成幾倍、幾十倍地飛漲?已經有太多例證表明:進入醫院藥品的“招標價”,可以比“非招標價”高出幾十倍、上百倍。
藥企實行雙重價格體系,恰恰說明藥價並不是鐵板一塊———藥價原來是可以、甚至也是願意遵從市場規律的;藥價虛高也並不全是由於藥企的壟斷所導致。而且,根據發改委這位人士的透露,進入醫院的藥品,其利益分配是如下的格局:以零售價爲100%,則醫院要佔到50%,商業流通環節要佔20%,而生產環節只佔30%。由此可見,雖謂“雙重價格體系”,但藥企實際並未從進入醫院的藥品中取得與其價格相稱的暴利———從“雙重價格體系”中受益的,其實只是所謂的“商業流通環節”和醫院。由此,或許可以這樣認爲:所謂“雙重價格體系”的真正促成力量,實際並不是藥企。
令人疑惑、鬱悶乃至憤怒的是:從藥廠到醫院真就那麼“遠”,流通環節竟然需要吞掉藥品總價的20%?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還是在許多藥品由國家定價、藥品進入醫院多要通過“集中招標採購”途徑的情況下。
這足以說明:在醫療市場上,有着一個巨大的寄生食利階層。毋庸諱言,這個巨大的寄生食利階層普遍有着深厚的權力背景,因爲他們竟然能夠通過“藥品集中採購招標”這種“合法”方式,將藥價擡至出廠價的幾十倍。如果沒有權力部門的支持,這將是一個怎樣不可能的任務?曾有醫藥代表抱怨道:“過去藥企銷售人員要公關的對象,只是醫院院長、藥房主任、科室主任和臨牀醫生,現在又增加了分管衛生局長、招標辦主任、藥事委員會的每一個委員。一個環節沒有疏通,即使中了標也是白搭,可謂‘舊弊未除,又添新病’。”(《財經》149期)這樣的抱怨,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當前藥品招標制度面臨的窘境。
正是因爲這個巨大的寄生食利階層的存在,正是因爲其普遍的權力背景,才使得迄今爲止所有解決“看病貴”問題的措施都落空:19次藥品降價全成了數字遊戲,醫療改革陷於“改與不改”、“成功與否”的無盡扯皮中,連醫生收受紅包算不算商業賄賂也成了糊塗賬。而在這種有意製造的扯皮中,某些人趁機從混亂的藥品市場大撈特撈,大快朵頤。最近流行一種說法,稱房地產市場已經獲得了“政策免疫力”,實際上,當前醫療市場的“政策免疫力”比房地產市場毫不遜色。
在腐敗未能受到有效遏制的情況下,權力對醫療市場管得越多越嚴,滋生出的食利者就越多,藥價被“啃”得就越狠,這當是當前醫改面臨的最大困局。
發改委官員指責藥廠對藥店和醫院採用雙重價格
“目前,企業對醫院和藥店銷售藥品,採用兩種價格體系。”這位官員表示,一些藥品在藥店銷售更接近出廠價,而賣到醫院則包含了流通環節、醫院加成等多種成本。該人士指出,目前藥品銷售80%市場被醫院佔據,在藥品收入利益分配格局中,若以零售價爲100%,生產環節佔30%,商業流通環節佔20%,醫院則要佔到50%.而醫院佔的50%收益份額中,醫院正常加價佔30%,醫院接受企業費用佔5%,醫生個人灰色收入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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