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甘肅省隴南市徽縣水陽鄉新寺村一家診所內,一名被檢查出血鉛超標的兒童因感冒在接受輸液治療。 9月8日,甘肅省徽縣人民政府向新華社記者證實,截至7日16時,該縣水陽鄉共有368人查出血鉛超標,其中14歲以下的兒童149人,全部來自徽縣水陽鄉的新寺、牟壩兩個村莊。自2006年8月中旬以來,甘肅省徽縣水陽鄉一帶不斷有羣衆被發現血鉛超標,當地新寺村附近的一家鉛冶煉廠被懷疑爲主要污染源。9月8日,國家環保總局派出的專家組已到達徽縣,從環保角度對鉛污染來源展開調查。
環境污染挑戰“生存底線”
前不久接連發生甘肅省徽縣水陽鄉羣衆血鉛超標和湖南省岳陽縣飲用水源砷超標所引起污染環境事件,國家環保總局對此高度重視,並派出調查組進行專門調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向媒體透露:“事態已經得到有效控制,事件責任也基本查清。但這兩起事件都屬於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嚴重失職、瀆職而造成的嚴重後果,應嚴厲追究當地政府有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對於這兩次環境污染事件,潘岳介紹說,甘肅徽縣從今年4月7日到9月7日,共發現368人血鉛超標(100μg/L以上);截至9月11日,住院人數共179人,其中兒童171人,成人8人。肇事企業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是在10年前就被批准上馬的,污染物長期未實現達標排放,大量含鉛煙塵常年超標排放。據測算,該企業僅2003年排入大氣中的鉛就達201噸,濃度約爲568毫克/立方米,超出最高允許排放濃度800多倍,周圍土壤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對這長達10年的違法排污,當地政府與環保部門難辭其咎。
湖南嶽陽砷超標事件也讓人們震驚,今年9月8日,湖南省岳陽縣城飲用水源地新牆河發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標10倍左右,8萬居民的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和影響。經調查發現上游大量調水沖刷後,將新牆河河牀底泥中存積多年的砷污染物釋放出來,直至9月13日10時,新牆河水源取水口砷濃度仍超標2.3倍。這顯然不是一起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所致,而是臨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鉛鋅礦化工廠等沒有經過環評擅自開工、長期排放高濃度含砷廢水造成的。有的排污口排放廢水砷濃度超標4000多倍,大量含砷污染物沉澱在新牆河底泥中。擅自違法開工建設並違法排污長達1年多的時間,當地政府與環保部門同樣也難辭其咎。
地方政府竟是“保護傘”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對媒體透露:“分析兩起重大環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責任在企業,實則根源在當地政府,在地方保護主義,‘政府不作爲’是導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關政府和部門負責人負有重要責任。”潘岳稱,一些市、縣政府領導存在畸形的政績觀,爲追求一時的經濟發展,漠視人民羣衆的健康,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充當“保護傘”。嚴重損害了國家幹部的形象,危害了人們的健康。
環保總局工作組調查發現,湖南省臨湘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4月還公然下文對臨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鉛鋅礦化工廠兩家非法企業進行“掛牌重點保護”;當地環保部門對這兩家企業未履行任何環評手續對他們的長期違法排污行爲,視而不見,放縱不管;甘肅省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在當地環保部門支持下,竟通過了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目前,由於體制與利益等原因,某些基層環保部門充當了地方保護主義的“開路先鋒”,愧對環保神聖的職責。這兩起事件對全國環保執法人員有着深刻的警示作用。
“行政不作爲”,國家將嚴厲查處
農村飲用水安全,直接關係到廣大農村人口的身體健康,關係到社會穩定,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對近期發生的20多起影響農村飲用水安全的事件,國務院領導都迅速作出了明確的批示。爲建立“解決環境保護行政不作爲”的長效機制,今年2月監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出臺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爲處分暫行規定》,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些規定與司法解釋,不應成爲擺設,必須按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潘岳說,鑑於這兩起事件嚴重危害羣衆健康,並造成了極壞影響,環保總局已向監察部作了通報,並建議甘肅、湖南兩省政府在依法追究企業違法排污法律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當地政府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據瞭解,兩省政府的主要領導十分重視防控工作,並已責成有關部門對當地“行政不作爲”問題展開調查;監察部門也要求兩省監察廳對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予以追究。環保總局將密切關注並跟蹤督辦這兩起事件的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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