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振安區同興鎮教師集體離婚事件,像是一則新的《儒林外史》。事件起因是教育管理部門鑑於教師數量過剩而欲進行裁員(說得好聽點,可叫“下崗”)。教師隊伍裁員,不是一件容易做的工作。該地教育管理部門設計出一套“方案”,恐是出於善意,方案提出,對離異教師,可給予續聘待遇。爲了保住自己的飯碗,教師們對裁員方略作出了行爲藝術般的反應——紛紛火線離婚。
據說在該鎮,教師們見面不再以傳統的“吃了沒有”爲問候語,他們發明了一個新詞句“離了沒有”。以幽默的對立面荒誕爲形式,當地教育管理部門對此一事件也作出了反應,其負責人表示,要追查這些離婚教師中,到底有哪些是真的,那些是假的。真離婚與假離婚怎麼判斷?不易。若是真的要追查,那豈不是要派出規模不小的“離婚私人生活勘察隊”日夜監視離婚教師們的隱私活動嗎?若不然,而僅是叫老師前來問話,責令他們說出祕密,那麼,老師們都不是傻瓜,必定會再度順着政策來尋找對策。假如當地教育部門刪除那一有關規定,那麼,教師們復婚的比例就會高起來;而假如反之,作爲理性人,他們當然會爲了生活而剋制感情。有教育管理部門的領導向記者說,他要盡其所能勸老師們復婚。這樣表態,令人啼笑皆非。
我懷着矛盾的心態觀望這場活生生的戲劇。站在教師的角度看,我認爲,教師也是人,管理部門不能爲了展示自己所謂的“改革力度”,就置教師的生存權於不顧,何況用離婚作爲“上崗”的條件來“改革教育”,並非良策。不過,有時替管理部門的人想想,我也能理解,教師數量如果太多,對於政府無疑構成沉重負擔,而中國的學校也廣泛存在人浮於事的情況,對魚目混珠的教師隊伍進行精簡和結構性調整,本無可厚非。
我不能自戀地以爲自己的這一矛盾心態有什麼廣泛的說明性。然而,我私下常想,導致我這一心態矛盾的背景,不正是我們的教育改革的困境之一嗎?一方面,教師們(包括大學教師),好不容易擺脫“臭老九”身份,好不容易在生活上得到多一點照顧,一下子人們又以種種“理由”來將他們定位爲“負擔”(在其他情況下,也包括道義上的“負擔”),這實在沒有道理。另一方面,這些年,教師地位和生活得到改善,這使教育行業增加了太多人(甚至從政、從商者變教師的例子也有),如此一來,便給政府增添了財政和行政管理壓力。要完成提升教師的地位與收入和提高教育“效率”的雙重“任務”,最簡練的辦法,自然是裁員。
然而,理性思考與現實生活還是不同。現實上,我們都是人,受着社會生活的約束。作爲人,我們中哪位能保證裁員裁的就是“孬種”?又有誰能保證“上崗”的教師都是“好漢”?不說丹東,就說我們那幾所著名的高等院校吧,它們或許是怕出現“集體離婚”之類事件而設計出了自己的“改革方略”,比如,在教師待遇實行“崗位津貼”制度。這一制度的設計意圖是善意的,主要是爲了在不導致教師隊伍過於震盪的前提下,使那些工作量大、貢獻大的老師獲得更好的待遇。然而,制度實行以來,也出現不少不盡如人意的現象。有不少大學教授抱怨說,真正工作量大、貢獻大的老師,得到的待遇反倒比其他人低。我曾經問一個單位領導關於這一問題的看法,他說:這是爲了維護單位的內部團結。
怎樣更好地平衡國人所謂的“團結”(其中常隱含權力因素)與“效率”?這是教育改革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理論上說,解決的辦法是有的:一方面,教育管理部門要避免動不動以“下崗”來威脅教師,另一方面,教師也要避免動不動以“公平主義”來維護自身利益。不過,要實現這個“雙避免”,實在並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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