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30許,途經馬場道兒童醫院附近的謝先生突然發現路上一輛電動自行車十分眼熟。謝先生一路尾隨,經仔細辨認確定該車是自己丟的那輛破舊的電動車。騎車人被民警攔住,不得不將自己花了幾百塊錢修的車又送還了車主。
當謝先生在路上看到那輛陳舊的電動自行車時,第一眼就看到了車後架上自己單位的存車牌。謝先生立即回想起一個多月之前,一直扔在自家樓道里的那輛電動自行車不翼而飛。可是他記得自己車上的電池和控制器早已損壞,怎麼還有人會騎。於是謝先生尾隨其後,直到馬場道與桂林路交口,他才堅定地確認那就是自己的車,於是謝先生找到在路口執勤的民警。當民警將那個騎電動車的人攔住後,得知此人姓劉,面對謝先生的指認,劉某承認該車是他一個多月前經過廣東路一居民樓時推走的。得手之後,劉某四處找人維修,還花了400多塊錢更換了電池和控制板。可是百密一疏的是,劉某竟然忘了拿掉車後面的存車牌,只得接受公安部門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