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決定:宋長瑞同志任保定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其秦皇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三堂同志任秦皇島市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王崑山同志的保定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宋長瑞,男,漢族,1951年5月生,河北涿鹿縣人,1976年6月入黨,1968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理學碩士學位。歷任省委黨校校刊編輯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祕書長、副校長,廊坊市委副書記,石家莊市委副書記等職務,2002年12月任秦皇島市委書記。
王三堂,男,漢族,1954年5月生,河北平山縣人,1973年12月入黨,1974年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歷任平山縣副縣長,行唐縣委常委、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高邑縣委書記、縣長,邢臺市委副書記,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邯鄲市委副書記、代市長等職務,2005年3月任邯鄲市委副書記、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