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廣東省建設廳以“容易造成對(房地產)企業商業祕密的侵犯和對公平競爭環境的影響”爲由,否決了該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公佈房價成本的要求一事被炒得沸沸揚揚時,江蘇省悄然出臺了首個“官方版”房價構成清單,涉及鹽城市自2004年以來開盤的97個樓盤。
“土地費用195.82元/平方米、前期費用37.58元/平方米、建安費用832.09元/平方米、附屬配套費33.43元/平方米、公共基礎設施費255.41元/平方米、管理銷售財務費用114.49元/平方米、政府規費157.1元/平方米、土地增值利潤稅金494.41元/平方米。”以此作爲標準,鹽城市物價局覈定上海榮慶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開發的錦江冠城15#、16#、17#、19#、20#樓普通住宅商品房,基準銷售價格爲2120元/平方米,可在上浮不超過8%的幅度內確定具體價格。這是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昨日從鹽城市物價局房地產價格處獲取的商品房價格具體構成清單中的一項。
鹽城作爲江蘇省物價局公佈“房價成本”的試點城市之一,原定於今年4月就公佈這份清單,現在面世可謂姍姍來遲,但其力度不小。在公佈這份近百個樓盤的價格構成清單的同時,鹽城市還出臺《現行商品房價格政策要點》(以下稱《要點》),其中第一條就規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價格部門覈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基準銷售價格,住宅商品房的平均銷售價格要以基準銷售價格爲基數,鹽城市區允許上浮8%,下浮不設限。
根據現行的《江蘇省定價目錄》,普通住宅商品房銷售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由江蘇省內各市、縣人民政府分級定價。鹽城市出臺《要點》和房價構成清單後,該市商品房價格的具體構成將更加透明化,同時意味着政府對於房價的控制有了新的舉措。
去年5月,江蘇省物價局在全國率先發出《關於開展商品住宅成本監審規範價格行爲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當初被江蘇省物價局列入試點城市的還包括無錫、南京、揚州等城市。《通知》要求各市定期測算城市分地區、分建設項目的商品住宅社會平均成本,一般半年公佈一次;房價上漲過快或成本變化過快的地區還可每季度公佈一次,以“探索建立社會輿論監督、消費者參與、企業自律的商品住宅價格約束機制和暴利控制機制。”
針對原計劃“分地區、分建設項目”的商品住宅社會平均成本,以及江蘇省物價局對南京“民間版”房價成本“過於微觀的房價成本沒有意義”的評價,鹽城市物價局房地產價格處負責人表示,目前公佈具體樓盤房價構成的行爲是“摸着石頭過河”,只能先做起來再進行完善。該負責人還告訴上海東方早報記者,公佈房價構成後,最明顯的莫過於百姓關於房地產價格的投訴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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