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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竟在街邊兒賣警用摩托。”昨日上午,市民王先生給快報熱線打來電話反映。
昨日中午,記者趕到河北區靖江路附近,看到街邊兒擺放着一輛灰色的三輪摩托車,車後方插着紅色警燈,車斗上有“交通”字樣,旁邊還有一個紅色警報器。摩托車的玻璃上貼着一大張黃紙,寫着“新車0公里,2800元”。四五名男女正圍在車旁,討論着買車事宜。據瞭解,這輛摩托車是山東產的,出廠後一直放在倉庫內沒有使用過,因爲抵債所以拿出來變賣,而且手續齊全。“天津市區已經禁摩了,買了之後也騎不了。”不少圍觀市民表示。
隨後記者從交管部門瞭解到,購買警用車輛需要出示相關部門所開具的證明,普通市民是無法購買的,但如果市民購買後放在家中收藏,或重新噴漆變成普通摩托車,在交管部門上牌照後,在允許的路段上還是可以行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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