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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記者從9日28日上午召開的天津市第九次環境保護大會上獲悉,未來幾年,本市將環境優化經濟增長作爲發展新階段的戰略選擇,正確處理經濟總量增長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推動經濟佈局和產業、產品結構優化升級,構建以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發展模式,形成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新格局。
2015年建成生態市
據瞭解,到2008年底,本市將全面達到“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覈指標要求。到2010年,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根本解決,生態環境明顯好轉,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率先建成生態城區。“十一五”末,環境空氣質量好於或等於二級天數佔全年監測天數的85%以上,水環境質量按功能區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大於96%,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5%,再生水回用率達到30%,工業用水重複率大於90%,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於90%,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量分別比2005年下降10%,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到2015年,城市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狀況明顯改善,把天津建設成爲生態城市。
提高環境准入門檻
本市將根據資源稟賦和環境容量,對不同區域實行優先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把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內集中,並強化規劃管理,嚴格執行規劃環評和區域環評,凡國家要求環評而未進行環評的規劃,一律不予批准。對於有重大環境影響而又不能落實有效防治措施的規劃,必須進行調整,形成公衆參與。部門負責、環保審查、政府審批的規劃環評機制。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和各類保護區破壞嚴重或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對生態有較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對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環保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的,不予辦理工商登記或依法取締,形成項目審批、“三同時”管理與日常環境監管的聯動機制。
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市將制定並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對重點工業污染源實行實時監控、動態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嚴格控制和削減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等污染物排放總量。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產、限排或停產整治。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加快區域環境工程建設,堅持新建項目“以新帶老”,全面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每年以不低於2%的削減進度,確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如期實現。
全面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本市將完善以水資源梯級利用、分質供水和循環利用相結合的高效水資源系統。建立以熱電聯產和能源梯級利用爲特點的高效能源系統。健全以固體廢物綜合處理爲代表的資源高效利用系統。推行清潔生產,對重點污染單位強制清潔生產審覈。實行環境標識、能源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採購制度,控制過度包裝,提倡環境友好的消費方式。促進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建立固體廢物交換機制,率先將濱海新區建成國家級循環經濟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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