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天津市第九次環境保護大會上獲悉,爲強化環境保護,從今年開始,市政府每年都將對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督察,每半年公佈一次各區縣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和環境質量狀況。
據悉,市政府昨天作出《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的決定》,指出本市要強化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環保政績考覈,把環保目標分解爲具體的工作要求和階段目標,納入各級政府及主要領導幹部的任期責任制。本市將建立環境保護獎勵和責任追究制。對因決策失誤、監管不力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以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本市還將嚴格環境准入,對不同區域實行優先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工業項目今後要向工業園集中。對有重大環境影響而又不能落實有效防治措施的規劃,必須進行調整;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評未經批准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
此外,爲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本市將鼓勵生產和使用清潔能源機動車,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凡是不達標的機動車,不允許在天津生產、銷售和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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