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鄭州市違法批准徵佔土地問題進行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充分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土地調控、嚴懲土地違法行爲的決心。
違法批佔土地問題絕不是個別地方的問題。當前,凡是性質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爲幾乎都涉及政府。國土資源部門對2004年9月以來的用地進行檢查發現,一些城市的違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如此之高的土地違法率,沒有地方政府或相關領導在背後撐腰是不可能出現的。
發生在鄭州的違法批佔土地問題,是當前地方政府主導下的違法佔地行爲中的典型案例。當前,一些地方黨政領導無視政策和國家法律,公然明示或默許違法佔地行爲;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對中央的政策“上有一套下有一套”,通過篡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違法佔地;更有甚者,在問題暴露後,不但不按中央的要求進行整改,反而頂風作案,進一步擴大違法佔地,簡直是追求政績紅了眼,以地生財黑了心。
地方政府主導下的違法佔地行爲,嚴重侵蝕着我國有限的耕地資源,直接侵害了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也使中央的宏觀調控政策無法落實。面對失地農民的困境,面對宏觀調控的大局,一些本該負有監管責任的地方政府卻成了“甩手掌櫃”,甚至是土地違法的主體。對這樣的地方政府責任人必須嚴懲,對這種行爲必須重拳打擊!
今年以來,針對土地違法問題,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標本兼治的措施,特別是剛剛出臺的土地調控新政策,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方面的責任,強調由省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負總責;同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全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以遏制地方政府盲目擴大徵地規模的衝動。當前,關鍵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好這些政策措施。
這次中央對鄭州市違法批佔土地問題進行嚴肅處理,也對全國各地存在類似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再一次敲響警鐘:中央政策、國家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必須維護,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批准徵佔土地的行爲,必將受到嚴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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