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摸清全國審計機關的財務管理狀況、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今年年底開始,審計署將組織一次全系統的財務清理和檢查。
這是29日在廣西南寧參加“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工作座談會”的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表示的。
“審計機關財務管理和廉政建設中出現的問題,有個人品質問題,有領導責任問題,但更多的是因爲監督約束不力。”李金華說,由於長期以來沒有接受過全面的財務收支審計,加之審計機關領導多次換屆、“新官不理舊賬”等原因,審計機關自身管理中還有很多問題。
李金華指出,爲了進一步推動自身建設和機關管理,審計機關應改進自我監督檢查的辦法,採取單位自查、系統內檢查、引入外部監督等方式,自覺接受內外部的監督,要逐步完善對審計部門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做到離任必審、先審後離,並逐步實行任中審計;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司法機關、新聞媒體和人民羣衆的監督。
據瞭解,這次全國審計系統的財務清理和檢查具體分三個步驟:今年年底前,各級審計機關對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一次徹底的自查,明年1月底前,各級審計機關將自查自糾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寫出書面報告,凡不認真自查或隱瞞情況的,一經發現,要追究主要領導人的責任;明年一季度,全國審計系統組織開展上對下的層層檢查,由審計署檢查省級審計機關、省級審計機關檢查市級審計機關、市級審計機關檢查縣級審計機關,並將檢查結果逐級上報;上述檢查完成後,請財政、監察部門對審計機關進行財務檢查,並且形成制度。
“希望通過這樣徹底的清理和檢查,摸清家底,全面清理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促進整個審計機關的財務管理得到根本性改進,把自身建設和機關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李金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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