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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黃金週期間,接近三成的職場人還得加班幹活,15%的上班族“十一”加班竟然拿不到加班費。網上人才招聘機構智聯招聘昨天發佈的“十一黃金週特別調查”顯示,七成多職場人黃金週不加班,三成多人想在家休息。
這項面向京滬等八大城市、近4000人蔘與的網上調查直觀展示了都市職場人如何打發假期的方式。結果顯示,72.5%的職場人表示自己不用加班;11.9%的人雖然需要加班,單位會支付相應的加班費;而剩餘的15.6%則“慘不忍睹”,加班還拿不到加班費,工作合法權益被嚴重侵犯。
調查還發現,相比往年,今年選擇在家休息度假的人數明顯增加。接近四成的職場人選擇在家休息,25%的職場人選擇旅遊,選擇回老家和充電的分別佔22%左右。有關人士分析,在不少職場人看來,與其在黃金週期間去人頭攢動的旅遊景點湊熱鬧,不如好好在家休養一下,爲今年最後三個月的工作養精蓄銳。或許大都市的競爭的確更爲激烈,相比成都、長沙等城市,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職場人更多地選擇在家休息。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
國慶加班前三天拿三薪後四天拿雙薪
“十一”黃金週休假7天,其中前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爲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後四天爲普通休息日調休。加班費的算法也因此有所不同。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醒,按照《勞動法》和《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來代替加班工資。10月1日至3日作爲法定休假日,企業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應按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至7日是休息日,如企業安排員工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否則,企業應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簡而言之,黃金週七天的頭三天加班一定要“補錢”,後四天可以“補休”或“補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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