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適用房將逐步轉變供應模式,由銷售爲主過渡到租售並舉,將租售比提高到1比4左右。1日,市規委在其網站上公示了“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公示截止到10月15日。住宅五年規劃首次將國企住房困難的老職工、拆遷中的低保家庭等納入廉租房保障範圍,住房困難標準擴大至人均建築面積10平方米以下。還提出經濟適用房將探索政府回購制度,不得直接上市,從制度上制止違規購買、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
規劃明確指出,2008年之前,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力爭完成800萬平方米,約11萬套。2006年啓動限套型、限房價商品房項目試點。自2006年9月之後,新增住房建築面積約5000萬平方米,其中,新審批住房建設規模約2500萬平方米,包括用於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規模約20萬平方米,約4000套。
“十一五”期間,用於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規模約47萬至60萬平方米,約1萬套,還將通過租金補貼的形式,解決其他約6.7萬戶“雙困”家庭的住房問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約1500萬平方米,約21萬套。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設規模約1500萬平方米。
政策動向:經濟適用房擬不得直接上市
規劃提出,今後,本市探索建立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內循環”的流轉模式,即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購;加強建設、銷售、流轉全過程管理,從制度上制止違規購買、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切實發揮經濟適用住房的保障作用,真正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嚴重違規企業五年禁入市
規劃提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交易秩序。對違法行爲嚴重以及處罰在兩次以上的房地產企業,記錄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並禁止再次進入房地產市場或者禁止在五年內進入房地產市場。
規劃解讀明年前批住宅用地36平方公里
規劃提到,目前北京已確定用於土地儲備、一級開發、危改項目和協議出讓遺留項目的居住用地共約80平方公里,其中有36平方公里已經確定作爲今明兩年新審批居住用地,其他用地按照年度規模逐年安排。
廉租房分佈在中心城東南西
將在城市公交沿線選擇一定比例居住用地用於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設,安排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居住用地約3平方公里;在城市的軌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線選擇若干地塊,進行限套型、限房價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建設試點。新增的用於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將主要分佈在中心城的東、南、西方位。
經適房面積不得超90平方米
規劃中首次明確限制了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面積。其中,廉租住房以一居室和兩居室的小套型住房爲主。一居室套型建築面積在40平方米左右,兩居室套型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左右;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等套型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經濟適用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均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2010年人均住房30平方米
據今年7月統計部門公佈的數據顯示,目前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爲25.9平方米。而規劃提出,到2010年,北京城鎮人口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0平方米左右。到2020年,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平方米。
“十一五”新建90萬套商品房
此外,“十一五”期間,新建商品住房建設規模約9250萬平方米,套數約90萬套。繼續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供應,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應。從總量上保證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同時,要調整和優化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用地供應,年度供應量不低於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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