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立法規定選擇性別打胎將受懲處
9月29日下午,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條例》。
條例規定,實施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的醫療保健機構,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向社會公布,並通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懷疑胎兒可能患有伴性遺傳疾病需要進行性別鑒定的,應當在省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
條例明確了打擊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具體措施,加大了處罰力度。凡是違反規定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機構、人員,或組織、介紹他人進行上述行為的機構及人員,可以沒收違法所得和器械、罰款,直至吊銷執業證書。
條例還規定,終止妊娠的藥品僅限於在獲准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使用。禁止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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