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一起特大走私香菸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唐上光等37名涉案人員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
這起偷逃稅額近5億元的特大走私案,涉案人數之多、走私時間之長、走私數量和偷逃應繳稅款數額之巨,在全國同類案件中實屬罕見,僅判決書就長達170多頁。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東興市農民唐上光、唐上東、黃燕金等人爲牟取非法利益,與一名叫“阿香”的越南人密謀,在中越邊境大肆走私。走私團伙形成3個小團伙:第一是在越方可以拿到香菸的賣家,以“阿香”和給“阿香”打工的唐上光的弟弟唐上東爲首;第二是以唐上光爲首的“中介”方;第三是在中國境內負責銷售走私香菸的團伙,以黃燕金等人爲首。唐上光以自己的信用作擔保,向中越邊境北侖河對岸的越南人“阿香”先行賒下走私香菸,並伺機運回中國,然後發給黃燕金等人。後者立即通過化整爲零的方式,將香菸運銷出去。
根據黃燕金等人所需香菸品種和數量,由“阿香”組織越南產的“555”“萬寶路”牌香菸運至北侖河上的走私鐵殼船,再由唐上東等人運出東興羅浮碼頭轉交給黃燕金等人僱請的接貨人,並收取香菸款。走私香菸先後被送往廣東湛江及廣西玉林兩個中轉站。再通過“地下”途徑,銷售到南寧、柳州、玉林和廣州、湛江等地。唐上光先後走私越南產的“555”“萬寶路”牌香菸合計58870餘件,偷逃應繳稅額共計4.9億多元。唐上光等人的瘋狂走私行爲引起有關方面的注意。2005年初,經過周密偵查,30多名走私分子被廣西海關緝私人員逐一拿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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