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即將在北京召開,如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成爲全社會關心的話題。9月25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把“必須堅持以人爲本”放諸構建和諧社會的“六個必須”之首。
羣衆利益無小事。近日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們指出,構建和諧社會無疑要從百姓身邊事做起,當前最爲緊迫的是要做好擴大就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理順分配關係、發展社會事業、維護社會穩定等五件事情。
擴大就業:民生之本,安國之策
“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是構建和諧社會中所追求的目標。不過,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勞動年齡人口增長高峯期,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日漸突出。
據測算,今後幾年,全國城鎮每年新增勞動力1000萬人,另外還有1400萬下崗失業人員。即使經濟增長保持8%至10%左右的速度,每年城鎮勞動力供求缺口仍在1000萬人左右。與此同時,農村還有大量富餘勞動力需要轉移。
“能否充分就業,不僅是經濟發展的目標,而且直接關係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丁元竹說,“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要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
社會保障:解決羣衆“後顧之憂”
“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中國古代曾嚮往過這樣的美好社會。在今天構建和諧社會中,必須要全力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着力解決羣衆的“後顧之憂”,才能把昔日夢想變成現實。
不過,當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任務依舊艱鉅:大多數農村人口還不能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城市中的社會保障制度也未實現全覆蓋,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均與全覆蓋的要求存在不小差距。
“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強化對百姓生存和發展的保障功能,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迫切任務。”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杭生建議,當前要優先加強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應確立城鄉銜接的目標,逐步加以推進。
理順分配:更加註重社會公平
收入分配是民心所繫,直接關係百姓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社會和諧。2005年,我國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分別爲10493元、3255元,實際增長9.6%、6.2%。但城鄉、行業之間的差距仍在拉大,反映社會公平的基尼係數已經達到警戒線。
丁元竹指出,分析當前社會中普遍存在的上學難、看病難、買房難等問題,直接原因都與社會貧富差距有關,而社會貧富差距又在於分配體制不合理。所以,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必須從縮小收入差距、完善分配體制上着手加以解決。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年5月26日召開的會議上已提出,要積極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進一步理順分配關係,完善分配製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發展社會事業:保障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落到實處
發展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前,不少地方的社會事業基礎設施依然薄弱,教育普及和勞動力受教育程度偏低,公共衛生保障能力薄弱,精神文化生活貧乏。這些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會直接影響社會發展和現代化進程。
國家信息中心專家指出,只有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才能使人民羣衆公平、公正地接受教育、醫療、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和權利,生活水平和質量得到不斷提高,才能使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落到實處。
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穩定是和諧的前提和基礎。對於人們嚮往中的美好社會,中國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就曾表示,人們基本上總是離不開安全和繁榮這兩項基本願望。
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就必須保持社會的平安、穩定、有序。唯有穩定才能發展經濟,才能達到社會和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始終保持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各項事業生機勃勃,國際威望不斷提高。這一切都同我們的社會保持團結穩定的局面密切相關。
對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9月25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也提出,必須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