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對白酒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21家企業生產的221種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爲77.4%,平均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爲85.1%。
本次抽查中有17種產品標籤標註單項不合格,主要是產品名稱不規範、未標註質量等級等,佔不合格產品總數的34%。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包括:酒精度達不到明示標準的要求、總酸達不到標準要求、總酯達不到標準要求、乙酸乙酯不符合標準要求、固形物含量超標和雜醇油超出強制性衛生標準要求等。
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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