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對我市部分地區違章養犬進行了檢查清理,當場收繳大型違章犬2條。同時還向清晨遛狗的羣衆進行了養犬管理宣傳,向他們宣講了《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養犬登記的相關事宜。
昨日早晨6時,治安管理總隊十餘名民警在天津大禮堂門前集合後,沿着友誼路方向對清晨遛狗市民進行養犬檢查宣傳。當民警來到友誼路津河邊時,便聽見不遠處傳來大型犬的吠聲,民警當即向傳來聲音方向尋去,發現在河邊的綠地上有一條大型犬,且未由犬主牽領正在放養,民警隨即上前對犬主講明,根據《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在市區禁止飼養此種大型犬隻,並當場將該大型犬予以收繳。隨後,民警又沿着馬場道方向來到和平區桂林路一帶,發現一養犬戶正在放養一隻小型犬,民警當即向犬主表明身份和檢查目的,犬主表示他已經辦理了養犬登記,並隨身帶有犬證和犬繩,但未牽領。民警明確告知,即使辦理了犬類準養手續,但外出遛狗必須要佩戴犬繩,不得放養影響他人正常出行。犬主馬上給該犬拴上了犬繩,並表示以後外出遛狗一定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隨後,民警在和平區益昌道附近又發現了一條大型犬,並當場予以收繳。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有關負責人再次表示,《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市民準養犬類的品種、外出活動規定及註冊方法,他特別提醒尚未登記註冊的養犬戶,一定要及時對自己的愛犬進行登記註冊,對有關規定明令禁養犬隻要及早處置。公安機關希望養犬戶要自覺遵守養犬規定,規範養犬的行爲,讓廣大市民共有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
|